省妇联领导到莞调研《妇女法》实施情况

06.11.2014  19:50

  2015年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实施的第十年,10月29日,省妇联副主席许红一行来莞调研《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在市妇联主席卢英、副主席韩俊峰的陪同下,调研组一行来到市第二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考察,陈葵院长重点汇报了家事合议庭、人身保护令等工作,许红副主席高度肯定了第二人民法院的创新,希望二院在审理妇女儿童案件过程中进一步探索与创新,在全省进行推广。                        
  29日下午,许红副主席一行到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东莞站)进行督导,市妇女儿童权益部部长易健华向调研组作了精彩汇报,许红副主席详细了解了维权站的硬件、社工人数、接访等情况。参观完维权站后,调研组一行来到市行政办事中心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市妇联主席卢英对我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作了详细的汇报;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镇街妇联代表就家庭暴力、外嫁女权益、困难妇女救助、女职工权益保障等提出了问题与建议。

  许红副主席高度赞扬东莞妇女维权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并感谢座谈会给调研组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最后许副主席对东莞维权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借助妇联组织的优势,广泛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二是以更加实的举措,履行维护妇女权益的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的权益,积极参与当地的政策、法规的修订和建议献策工作。三是整合资源,多部门参与,加强与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交流与沟通,共同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四是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做好维权站与白玉兰的服务工作。(东莞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