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女子90后 妨害公务被拘留

23.11.2016  22:33



近日,广州一名女子因车资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而报警,在民警到场处置过程中,该女子拒绝配合,妨害民警执行公务,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4日10时许,天河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体育东路某大厦门口与出租车司机发生车资纠纷,司机将其行李载走,需民警到场处理。接报后,天河警方林和派出所立即派员前往处置。民警到场后发现,现场只有出租车司机杨某,报警人已自行离开。经了解,报警人刘某(女,26岁,广州人)因拒绝支付10元路桥费,将其行李遗落在司机杨某车尾箱,随后离去。在民警的沟通联系下,刘某回到现场,并在未检查行李的情况下,故意称行李内的平板电脑已丢失。民警见双方调解不成功,于是要求双方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其间,在民警出示警察证时,刘某因质疑现场执勤民警身份,试图伸手抢夺证件,被民警及时制止。在民警依法要求双方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时,刘某拒绝配合,推搡民警喊道“警察打人”,并用手扇向民警面颊,致民警左脸通红。经多次劝阻无果后,民警依法将刘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调查。受伤民警经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脸大面积红肿,右手大拇指关节组织挫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天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妨害执行公务系犯罪   表达个人诉求需理性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因而,市民群众在遇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主动配合执法,切忌因小冲动带来大麻烦。如对执法有异议,或认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可拨打110电话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