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借贷未还被诉 华夏银行索赔800万

20.06.2016  23:15

原标题: “房姐”借贷未还被诉 华夏银行索赔800万

  朝阳法院昨天上午宣布,一审驳回了“房姐”龚爱爱的管辖权异议,其被华夏银行起诉还款的官司将在北京审理。

  2013年1月,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被曝光持有两张“合法”的身份证,并在北京持有20多套价值上亿元的房屋。龚爱爱也因此被网友称为“房姐”。

  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此前向朝阳法院起诉称,龚爱爱名下位于朝阳区三里屯的两处房产,自2015年4月开始未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起诉要求龚爱爱清偿贷款本息、罚息、欠息复利等合计796.6万余元,并要求就房屋拍卖款优先受偿。龚爱爱则以其住所地为陕西省神木县神木镇,经常居住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为由,申请将两起案件移送其经常居住地法院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法院审理。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贷款合同约定,因履行该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也就是银行住所地法院起诉。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位于朝阳区慧忠北里,故朝阳法院对该两起案件享有管辖权。据此,朝阳法院一审裁定驳回了龚爱爱就两起案件提出的管辖权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