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与国资委共推中央企业气象灾害预警服务

18.07.2017  00:00

   中国气象报记者王玫珏报道 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稳定运行,7月12日,中国气象局与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面向中央企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完善部门间沟通联系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服务中央企业的长效机制。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要深刻认识极端天气可能对生产经营、基础设施以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影响,切实履行防范灾害性天气诱发安全事故的主体责任,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企业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利用互联网、信息员平台、手机短信和APP等各种发布手段做好面向中央企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详细了解本地中央企业情况和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的调查研究,督促指导中央企业加强与本地预警信息发布机构的有效衔接和联动。各中央企业要主动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沟通和联系机制,进一步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责任人清单,会同气象部门建立责任人信息更新和备案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联合气象部门制订中央企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安全防御技术标准规范。

  同时,各级气象部门和各中央企业要强化气象灾害因素可能诱发安全事故的风险评估,建立气象安全风险管控和自查、自改、自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共同推动建立预警信息发布长效机制;认真总结近年来中央企业在气象灾害防御的经验和启示,宣传推广预警信息发布成功的案例。通过设立应急责任人等方式,完善沟通联系和应急联动机制,健全以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中国气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