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双边合作协议,2021年双方共同资助“中欧人才项目”,详情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合作内容。
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3至12个月的研究访问(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有意向申请本项目的申请人可以邮件向项目联系人索取欧方联系方式)。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元/项(直接费用),仅限经费预算表格中的第9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栏,无间接费用,主要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三)资助期限。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申请人最迟应于2022年2月赴欧盟开展研究访问。
二、 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资助期限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联系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团队,就访问时长、研究内容、赴欧期间日常生活费用及研究经费等内容达成一致,取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接收函(参考范本见附件2)。
(三)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三 、 联系方式
国家基金委联系人:申 洁
电 话:010-6232 7017
Email: [email protected](请联系此邮箱咨询欧方联系方式)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并于 3 月10 日前与我们联系 ,以备做好审查和推荐工作。
联系人:唐家林
联系电话:85280070
科学研究院
2021年2月23日
链接: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