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粤爱卫〔2016〕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爱卫会、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改善我省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流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我们组织制订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6年6月29日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为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发生流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和健康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结合本省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省爱国卫生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协调各有关部门,组织和动员群众,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大卫生问题,开展各项活动,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促进城乡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项工作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一是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初步形成制度化。通过建章立制,建立“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病媒生物孳生地等,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稳步推进卫生创建。期间全省新增国家卫生城市4个,省卫生城市1个,国家卫生镇(县城)12个,省卫生镇(县城)75个,省卫生村3997个;三是加大投入建设卫生厕所。省级以上财政投入改厕资金1.66亿元,补助41.4万农户改厕,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增加6.53个百分点,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增加9.43个百分点;四是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得到加强。建成虫情鼠害群众报告平台,全省鼠、蚊、蝇和蟑螂密度控制水平达到C级以上的城市分别为21个、17个、21个和13个;五是规范全省病媒生物防制机构的经营行为。全省共备案271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其中129家达到公示条件并在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六是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在防治禽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甲型H1N1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等各项工作中,通过广泛宣传和环境卫生整治,为重大疾病防控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截至2015年底,我省确认有国家卫生城市15个,省卫生城市17个;国家卫生镇(县城)97个,省卫生县城22个,省卫生镇116个,省级以上卫生镇普及率19.50%,省卫生村8992个,受益人口覆盖率28.01%。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09%,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92.32%,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87.17%,各项指标均顺利完成“十二五”提出的目标,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我省爱国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一是城乡脏乱差现象仍未得到根治。城乡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滞后,特别在粤东西北城乡结合部和边远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污水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二是卫生创建工作的广度不够,地区间的工作发展不平衡。如省级以上卫生镇高度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汕尾市仍未能创建为省卫生城市。三是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仍需加强。全省尚有约100万农户未能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四是全省爱卫机构建设普遍薄弱,在机构改革中普遍被削弱,管理体制不顺,基层专职人员少,与其所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五是广大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不够,创建健康城市的要求及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的目标给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带来挑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以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为主题,以促进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卫生防病工作的落实,全面提高群众健康素质,开创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政府领导、投入引导作用,有效调动部门积极性,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坚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强化全民参与意识,形成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享有的良好局面。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始终把维护公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大卫生问题着手,推动各项爱国卫生工作的科学发展。
——坚持立足省情、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符合省情、适应实际的管理模式,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和方法,推动爱国卫生体制、机制创新。
——坚持城乡统筹、分类指导。从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着手,确定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与策略,分类指导,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统筹协调发展。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至2020年,全省创建一大批卫生设施较为完善、卫生管理水平较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较强的卫生城市和卫生村镇,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落实好“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目标任务,逐步提高城乡总体卫生水平和环境卫生面貌;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步伐,改善农村的卫生基础设施条件;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不断增强群众的健康素养和卫生防病意识。
(二)主要指标
1.卫生创建。
指标1 新增2-3个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比例达到45%。
指标2 新增2-3个省卫生城市,全部地级以上市创建成省级卫生城市,省级以上卫生城市比例达到80%。
指标3 新增25-30个国家卫生镇(县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普及国家卫生镇,江门、惠州、肇庆普及省级以上卫生镇;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达到10%。
指标4 新增40-50个省卫生镇(县城)和一批市级卫生镇,各地级以上市均有省级卫生镇(县城),省级以上卫生县城比例达到70%,省级以上卫生乡镇比例达到20%。
指标5 新增2500-3000个省卫生村和一批市级卫生村,各县(区)均有省级卫生村。省卫生村受益人口覆盖率达到40%,卫生村人口受益率达到70%。
指标6 全面推进建设健康城市活动,省级以上卫生城市要建成一批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单位等“健康细胞”工程。
2.农村环境卫生。
指标7 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7%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
指标8 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网络,扩大农村环境卫生监测范围,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监测水平。
3.病媒生物防制。
指标9 2017年底,所有城市城区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20年底所有国家卫生镇(县城)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指标10 完善备案和备案公示制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评定,逐步建立完善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管理体系。
4.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指标11 开展健康危害因素评价,提高健康教育干预活动的覆盖率。
指标12 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公众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水平。2020年底,全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鼓励开展无烟单位创建。
四、重点工作
(一)落实环境卫生“三个一”制度。通过突击性治理与经常性工作的落实,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每年4月份,由省爱卫会统一部署开展全省“爱国卫生月”,各地要结合实际,集中力量解决1-2 个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卫生问题。各县(市、区)政府每月部署开展1 次以街道(乡镇)为单位、以清除卫生死角和病媒生物孳生地为主的环境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和公路沿线、河道两旁和村庄周边的垃圾,集中力量消灭卫生死角。各街道(乡镇)每周组织社区、村庄和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1 次环境卫生大扫除;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建立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环境卫生台账,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
(二)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项任务。按照全国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2015-202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问题,集中力量整治乱倒、乱排、乱搭、乱建等现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按计划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生活饮用水安全、农村改厕、卫生创建等行动目标任务。
(三)巩固和推进各项卫生创建活动。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重点推进粤东西北开展农村卫生创建。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卫生城市、卫生镇村落实巩固措施,进一步完善卫生创建的量化评价办法和退出机制,加大抽查暗访力度,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有条件的地区,倡导和鼓励稳步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健康镇村活动,着力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以省级以上卫生城市为基础,不断扩大健康社区、市场、学校、单位和健康村覆盖面。
(四)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各级政府要加强农村改厕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坚持健康教育先行,不断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要与创建卫生镇村、生态文明镇村等结合起来,并在村庄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科学改厕。通过改厕带动农村建立基本的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等措施,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
(五)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监测网络。按照全国爱卫办的统一部署,每年按计划完成农村环境卫生监测任务,掌握农村地区危害健康的环境因素及其变化规律。
(六)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广泛开展城乡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开展城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和服务机构资质评审,加强对消毒站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的备案和备案公示管理工作,为媒介生物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创造良好条件。
(七)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工作,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实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科技行动、全民健身行动等专项行动计划,开展创建无烟单位、创建全省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健康知识进万家”系列专题宣传、专家巡回讲座、专题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完善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在人员、工作条件和经费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保障,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确保其组织协调功能的充分发挥。要强化爱国卫生基层网底功能,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等要有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二)落实职责任务,发挥部门作用。各级爱卫会要明确爱卫会委员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爱卫会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委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积极协调、配合和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通过加强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健康教育、食品和饮水安全、农村改厕、环境卫生监测和病媒生物防制等重点专项工作,确保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三)完善保障机制,落实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落实财政保障机制,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内容,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各级爱卫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提高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评估,及时整改问题。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各级爱卫会要切实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机制,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省爱卫会办公室每年底前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专项督导,并报省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规划目标、实施策略和工作措施,确保规划的实施效果。对出色完成规划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省爱卫会将视实际情况予以表彰;对完成规划目标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各级爱卫会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