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镇(街)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情况的通报(粤安办〔2016〕66号)

31.05.2016  18:14

粤安办〔2016〕66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镇(街)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员队伍建设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安委会于2015年5月26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安〔2015〕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根据近期开展书面调查以及个别地区现场调研情况,就各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通知》下发后,全省各地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五个规范”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动《通知》的贯彻落实。据统计,全省计划配备专职安全员总数14526名,截止4月中旬,已配备到位9632名,占计划配备人数的66.3%,绝大部分镇(街)园区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专职安全员。广州、湛江、汕尾等15个地市预计在今年上半年可全面完成专职安全员的招录配备及上岗培训,其中,珠海、梅州、潮州等3个地市进度最快,已于今年4月份前完成招录配备工作(具体情况见附件)。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全省镇(街)园区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推动。

      《通知》下发后,省安委办及时跟进、督导推动,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同志多次在全省会议上强调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亲自带队深入镇街一线开展调研督导。各地充分认识建立健全镇(街)园区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重要意义,把深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作为镇(街)园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大部分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政府分管领导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出批示指示,提出工作要求。广州、汕头、韶关、梅州、汕尾等地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方案;广州、珠海、汕头、佛山、肇庆、江门、茂名、惠州、梅州、河源、阳江、清远、东莞、中山、揭阳、云浮、顺德等17地区以市政府(市府办)名义转发文件或印发方案;汕尾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下发工作意见,并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各地加强对基层专职安全员队伍组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组建过程中碰到的困难问题,确保组建工作顺利进行,稳步推进。

(二)严格标准,落实五个规范。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安委办协调作用,积极主动与编办、财政、人社、法制等部门沟通汇报,争取相关部门在人员编制、薪酬待遇、招聘录用、执法身份等方面予以重视支持和政策倾斜。广州市政府发文确定全市招聘3315名专职安全员,明确工资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3:7比例承担,年薪不低于4.42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按照5:5的比例一次性补贴每个镇(街道)园区开办费共20万元;深圳市合计配备专职安全员达3278名,平均每个街道配备54名。该市按照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原则,实行级别工资,年薪最高的超过10万元,并享有每月220元的岗位津贴;珠海市横琴新区以20万元年薪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两名安全生产高级专员;梅州市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考试录用和配备工作,由市人社局委托省考试机构出题和评卷。已招录的419名专职安全员中,公务员编制20名,事业编制137名,政府雇员262名;阳江市规定专职安全员工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标准参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6级一档工资确定,并参加社保,落实津贴;中山、茂名、江门等市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监管任务轻重,将每个镇(街)和园区细分为三个档次配备专职安全员,增强了政策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肇庆市高新区、鼎湖区专职安全员待遇参照政府雇员标准,总收入不低于4.5万元/年;顺德区规定各镇(街道)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5名,辖区内每增加100家生产经营单位,可增配1名,其工资标准参照政府雇员待遇执行,并落实加班费、高温津贴,取得安全工程初、中、高级职称(或同等资质)相应每月补贴200、500、700元。

(三)建章立制,规范日常管理。

      各地在开展专职安全员招录工作同时,同步启动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和岗前业务培训工作。目前,已有广州、深圳、佛山等17个地市制定了专职安全员日常管理制度,有19个地市(含顺德)已开展对新入职专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广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编制了全国第一套镇街安监员专用教材,分7个批次实施岗前培训;梅州市投入18万元用于编印入职培训教材;肇庆市规定专职安全员必须“专职专岗”,如因“多头管理”、“多部门使用”导致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主管部门责任;云浮市新兴县制订印发了专职安全员《聘用实施方案》、《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制度》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规范制度。为确保专职安全员队伍工作正常开展,大部分地区加大人、财、物方面的保障力度,为专职安全员队伍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执法装备,不断改善专职安全员工作条件。广州市财政部门已按照90%的比例向各区(开发区)提前下达了2016年度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经费约3965 万元、开办费1530万元;珠海、顺德已到位人员全部落实了工资经费、办公场所、检查装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防护用品等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近期开展书面调查以及对个别地区进行调研了解的情况,部分地区在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个别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专职安全员队伍组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未能结合当地实际,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对本地区专职安全员队伍组建工作作出专门安排,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障,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个别地区预计要在今年底才能全面完成组建工作,远远超过《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截至今年4月中旬,汕头、惠州和清远等3个地市招录专职安全员的进度仍不足10%。

(二)标准不严,迟报虚报。个别地区没有严格落实《通知》规定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标准,擅自降低配备人数,放宽招聘条件。如珠三角某地市将个别镇街的配备计划标准由8-25名降为3名。极个别地区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总结材料,为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虚报工作进度和配备标准。

(三)管理不严,保障不足。目前仍有个别地区未建立专职安全员日常管理制度,没有组织对已招录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粤东西北地区专职安全员薪酬待遇普遍偏低,与珠三角地区的差距较大。大量新招录的专职安全员因非在编人员,面临无法取得执法资格的难题,影响其履行巡查、检查职责。部分地区缺少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当前我省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繁重、监管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的根本之策,各地务必继续大力推动,攻坚克难,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一)抓紧完成专职安全员队伍组建工作。目前尚未完成专职安全员配备工作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推动工作力度,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专职安全员招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标准不松、门槛不降,既要保持现有机构队伍稳定,又要让有真才实学和使命担当的业务骨干、专业人员充实到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中来,切实提高专职安全员队伍战斗力。省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二)抓紧规范专职安全员日常管理。在组建专职安全员队伍的同时,要注重建章立制,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专职安全员日常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体制、配备标准、招聘录用、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培训教育、薪酬待遇、晋升渠道和奖励惩处。要探索建立专职安全员合理薪酬增长机制和职务晋升渠道,并从制度上防止专职安全员挪作他用、多头使用、用而不专。

(三)切实提高专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紧扣专职安全员工作职责,及时组织开展上岗前业务培训,及时配备履职所需的工作场所、执法装备、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建立专职安全员工作经费投入机制,规范执法服装、工作证件、执法程序和办事流程,逐步建立一支规范化、标准化专职安全员队伍,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附件:全省镇(街)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

          建设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附件: 关于镇(街)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情况的通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