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03.07.2017  19:21

粤教继函〔2017〕3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和我省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厅已完成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和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工作。全省共有147所高校的5052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其中, 4916人通过了专家评议,136人没有通过。根据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将在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官微“广东教育”上对评议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现将评议通过人员名单发回你校,请你校按要求同步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全省统一公示时间7月3日至7月7日,共5个工作日。

二、各高校应将公示内容张贴在学校的公告栏或突显的位置,并将公示内容挂上校园网及办公系统,让广大教职工了解认定通过人员情况并参与监督,公示期间省教育厅将对高校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三、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并如实向我厅反馈公示情况。请各高校将公示结果与核实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于7月10日前报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1502室。

四、凡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

本通知可在“广东省教育厅”主页通知公告中下载,网址:http://www.gdedu.gov.cn/。

 

              附件:

      1.公示文稿格式 粤教继函32号附件1.doc

                2.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人员名单 粤教继函32号附件2.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