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网络宣传艺术藏品需警惕

24.05.2018  13:46

大洋网讯 近日,越秀区法院受理了一件收藏者起诉服务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中,作为原告的收藏者与被告签订了网络新闻发布合同,委托被告提供网络新闻媒介发表服务,以帮助原告出售所收藏的大清银币,但是签订合同数月后,原告发现被告公司倒闭,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履行情况未明。

越秀法院特此提醒广大市民:一是收藏者在进行艺术品理财时要通过营业执照了解相关服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对公司的经营能力也需要做好了解;二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收藏者对于自己的藏品价值,最好提前经过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予以评估,不要盲目听信非专业人员所给出的评估价值;三是收藏者在进行艺术品理财时要有风险意识,即使是委托他人代为宣传,也并不必然百分百地成功出售,收藏者在进行理财前应当做好风险评估,不能盲目听信销售人员的说辞。

信时记者何小敏 通讯员马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