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吸毒男给万元 治安员获刑一年三个月

27.06.2014  09:50

东莞时间网讯 厚街一治安员邓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盘查吸毒人员时,以威胁送对方去派出所为由,逼迫对方“进贡”1万元。该吸毒男子的朋友得知后报警,邓某遂落网。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34岁的湖南男子邓某及同事彭某等五人(后五人均另案处理)原均系市公安局厚街分局巡警大队治安队员,其中邓某系副组长。

2013年4月24日凌晨2时许,邓某带领彭某等人巡逻至厚街镇曹家村牌坊附近时,见到违法人员张某(已行政处罚)形迹可疑,便上前询问,当场在张某身上缴获3.14克可疑透明颗粒。

随后,邓某等人将张某带至厚街镇厚街广场附近一个小山坡处盘查,并对张拳打脚踢,以逼迫张承认其贩毒,进而威胁要将张送去派出所。张某哀求邓某等人放过他,邓等人遂向张勒索2万元,后双方商定1万元。随后,张即打电话筹钱。张的朋友得知后遂报警,邓某等人被抓获。经检验,上述可疑透明颗粒检验出甲基苯丙胺(冰毒的学名)成分。

法院认为,邓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本案中,邓某索贿的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视其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