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床?要不要得?
姚晨和吴秀波床照
近日,由姚晨和“国明大叔”吴秀波主演的电视剧《离婚律师》在各大卫视热力放送,网友对两人在 剧中的表演也是各有看法。8月8日,姚晨通过微博开启全民吐槽模式,让拍砖和追捧来的更加猛烈,并上传和吴秀波在剧中的经典剧照。据悉,近年来由于影视剧在题材和剧情方面让观众直呼“毁三观”。王子穿越、女鬼探案、超能力者都是小儿科,越来越鲜明的拜金主义、甚至“小三复仇”才完全颠覆了传统审美,在政治、战争题材上也无所禁忌。对此,广电总局最新出台了电视剧审核制度规定,1、主人公不能太花心,小三不能有幸福;2、80后未婚生子情节一律绕道;3、拒绝鬼魂,“异能”人士只存在于儿童剧;4、校园内不能有早恋,不能有暴力等等都成为严格审批的对象。因此,姚晨床戏被删,审核禁婚前同居。
看着广电总局最新出台的审核规定,不免唏嘘……
前几年,随着电视剧《蜗居》、《裸婚时代》等电视剧的热播,一度掀起了对婚前同居的热议。虽然社会开放了,婚前同居逐渐成了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对于婚前同居的做法,褒贬不一的,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在某些国家,同居甚至已经开始取代婚姻生活,例如瑞典、加拿大等。也有人说,婚前同居的人,结婚后的婚姻质量更差,更容易离婚。不管怎样,人家要同居的照样同居,你能说啥?可是你说都同居了,还有不同床的?这、这……
其实吧,同居也好同床也好,关键问题还不就是婚前要不要性行为?今天小编就来全面分析一下同居和同床的种种。
同居只为省房租,与金钱有关易离婚
情侣们为何同居呢?是情到深处自然而然的行为,还是有其它的原因呢。很多年轻人认为在结婚前不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是很傻的,他们不想重蹈上一代人的覆辙,匆匆结婚却以离婚告终。因此,同居只是一种有用的手段,可以避开不幸的婚姻和离婚。据统计,约有一半的同居者最后选择分开。人们在选结婚对象时,比选同居对象挑剔得多。很多人同居只是为了分担生活费用、多一些安全感,或者只是想有个伴,但并非很投入这种关系。
有的人同居甚至只是为了省房租。没错,同居的男女住在一起,几乎都是出于偶然。例如,他们总是处在一起,而一方房子的租约刚好到期了,干脆住在一起吧!同居的另外一种情况,是一方不能肯定另一方是一块合适的结婚材料:他爱喝酒,她吵起架来不是人……于是他们不作承诺,试验性地住在一起。
既然有的人同居只为省房租,那么说明他们的经济条件比较一般。这也是未婚同居容易离婚的一个原因,例如家庭年收入低于2万5千美元时,婚后头15年离婚的可能性上升。有钱意味着未来经济稳定,生活在安全的环境中,这都比同居的因素更重要。调查发现,很多同居者往往收入和受教育水平都较低,均能损害彼此关系。
同居影响亲密关系,对婚姻满意度低
同居会对情侣的关系带来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有研究指出,婚前同居者的离婚率是婚后才住在一起的人的两倍。选择同居的男女对婚姻、离婚的传统观念比较少,不觉得婚姻有什么神圣的。这意味着,同居男女结婚以后,一旦婚姻出现病态,就会比较容易决定离婚。
一般在婚礼上,新人都会有一个神圣的交换誓言的仪式,而同居者们在交换宣誓之前,就已经住在了一起,这样导致了未婚同居的人婚姻质量较差,婚姻满意度较低,争吵较多,交流较差,忠诚度较低。学者们认为,对同居的爱好削弱了亲密关系中的承诺。这意味着,人们同居本来想保证婚姻质量,但可能适得其反。同居男女更容易感到抑郁,这与他们不稳定的财务状况有关。因此,长期同居是很少见的,大部分人在5年内分手或结婚。
同居的代价:女人比男人更悲惨
未婚同居者需要付出代价,而且女人远比男人更惨。因为一旦同居了,亲戚们就会怂恿结婚:“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在朋友的婚礼上,人们爱问同居者:“什么时候轮到你们俩?”这些社会压力会使一些同居男女的生活更加纠结,于是勉强决定结婚,这多数是出于内疚或恐惧,而未必是因为真爱。这也为将来的婚姻埋下了不稳定因素,成为离婚的不定时炸弹。而且,同居男女中,如果男方想结婚,那么结婚的机会才会比较大,但女方想结婚则不然。
婚前同床?千万别犯9个错误!
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多数人的思想观念也慢慢变得开放起来,尤其对女人来说,结婚时是处女的女人已经越来越少,根据近年来大量调查资料分析,女性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存在着许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笔者从性心理学、性社会学的角度将之概括为以下9个误区。
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新时代的恋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有一项调查发现,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表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
2.祟尚种种性自由观念
近几年来,有些青年人盲目祟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在调查中,有32.67%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有19.7%的女性性交后根本无所谓,并说“就那么回事”等等。观念一变,行为随之而变,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就被欲火烧得不攻自破,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性行为。
有的和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有的虽已预感到两人不可能最终成婚,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
3.性已渐渐撕去了遮遮掩掩的面纱
对于有些女青年来说,已不是“谈性色变”,羞于启齿,而是谈性欲如同谈食欲似的轻松、正常。但由于许多书籍刊物偏重于器官、性生活内容的介绍,性心理、性道德教育贫乏,加之影视中性审美镜头的增多,以及马路、大街上楼腰搭肩,抑或拥抱、接吻现象时时会映入眼帘,这种文化氛围使少女时期对性的蒙胧意识和好奇心理,更加深化与现实化。她们要亲自去尝试、探秘,以至于在恋爱期间,有时主动好奇地提出或不拒绝男方提出的性要求。调查表明,有64.3%的女性一时好奇冲动发生了性关系,直到怀孕不得不流产时才后悔莫及。
4.感激男友对自己的倾慕爱恋之情
虽然她们也懂得女子贞操十分重要,但在男友倾慕爱恋之情的不断激荡下,便坚守不住防线。当男友提出性要求时,担心拒绝会伤害他的心,于是把满足男友的性要求当做回报。这类情况在调查中占18.3%。过村没有这店之感触,在恋爱过程中表现主动。然而,对于有些男子来讲,女方越主动,他反而自视越高甚至产生对女方不放心的担忧感。为了表示自己的真诚,有的女子便急匆匆以身相许。
5.使爱情关系升级
许多女青年把“性”作为衡量爱情的尺码,认为只有性方能维持爱情、发展爱情。在这种性爱观念的支配下,她们过快地献出了自己的全部。
6.维持婚约的关系
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发生婚前性行为的青年男女中,有90.7%是明确婚约关系,但因种种缘故,如无住房、经济困难、工作不在一起、不到法定的最低婚龄等,迟迟不能结婚。为了维持这种婚约关系,双方经常发生性行为。
7.了解男友的性功能
研究指出,这类动机多见于大龄未婚者。她们深感择偶之不易,也期望婚后能美满幸福,因而对结婚持慎重态度。她们愿意与自己满意的恋人在婚前性交,以了解对方的性功能。
8.抗拒环境阻力
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当经过一番了解确定下爱情关系后,总希望得到周围环境中的人、特别是父母亲朋的支持和赞许。但如果遭到意外的粗暴干涉,他们不但不终止恋爱关系,反而更热情、更密切,以“生米煮成熟饭”的既成事实来抗拒这些阻力。
9.虚荣心作祟
部分女青年虚荣心极强,其“恋爱”标准趋于“郎财女貌”。于拭,有的女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惜以肉体换取财物,很快献出了女性“第一次”,也有的在金钱的诱惑下,“爱情”不断地转移,导致“来历不清”的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