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联合研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和《省实施 办法(草案)》

12.10.2018  00:33

  9月28日到29日,省妇联、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在江门台山市召开研讨会,研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对草案提出意见建议;研讨《省实施<反家暴法>办法(草案)》,进一步完善草案,推动广东反家暴地方立法。来自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省女检察官协会、江门中级法院、茂名中级法院的专家,基层妇联的维权干部,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台山市公安检察教育民政妇联等单位以及冲蒌镇、台山街道的同志参加研讨。省妇联副主席、省女政法工作者联谊会副会长许红同志出席研讨会并讲话,江门市妇联主席林露华同志参加有关活动。研讨期间,与会专家考察了台山市反对家庭暴力工作,调研了台山市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了解反家暴和婚姻家庭领域妇女维权的有效做法、存在法律难题。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围绕两个草案,或从理论创新应用,或从解决实际问题,发表见解,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认为,婚姻家庭编草案继承了《婚姻法》为实践证明为正确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是一个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的草案。对于草案在《婚姻法》基础上增加的婚姻无效情形、可撤销婚姻情形、离婚冷静期、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离婚损害赔偿情形兜底、否认亲子关系处理、劳务补偿等规定,大家普遍表示赞同。同时,与会人员还提出增加婚前辅导、结婚年龄男女相同、吸纳现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等意见建议。对《省实施〈反家暴法〉办法(草案)》,大家认为,草案坚持反家暴法基本原则,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提出针对性、操作性都较强的具体举措,值得肯定。同时,与会人员建议,草案要细化媒体的宣传教育职责、更加重视建立联动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多唯度作用、加强工作统计、完善告诫制度,使草案更加反映广东实际、体现广东特色。
  许红同志作了小结讲话,她表示,组织开展法律研讨,是汇集多方力量,听取多方意见,促进在源头上更好地体现妇女利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做法,需要加以坚持。省妇联将把大家的真知灼见反映给国家,把广东特色体现在起草省实施反家暴法办法中。许红同志强调,一是要坚定不移讲政治,把维护妇女权益的大旗牢牢扛在肩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求,各位从事维权工作和婚姻家事实务的同志,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科学的工作方法,依法依规开展好维权工作。二是要建立和畅通便捷沟通的协调机制,积极参与研讨,共同为妇女维权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从源头上为立法机关提供意见和建议。希望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和律师、专家等在维护妇女权益实务工作中更加尽力,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希望各级妇联干部要按照妇联改革方案要求,创新维权理念,探索维权新途径,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建立集矛盾排查、纠纷化解、法律帮助、关爱帮扶于一体的综合维权模式,使我们的专业维权工作能力更强。(省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