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全面实现在线实时婚姻登记 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和民政部婚姻登记系统实时传输信息

02.02.2016  17:30

  2月1日,由民政部制定下发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正式实施。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已全面实现在线实时婚姻登记,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已和民政部婚姻登记系统实现实时信息传输。

  据了解,广东省是人口大省,也是婚姻登记量大省。目前,我省共有婚姻登记机关321个,其中县级以上登记机关148个,乡(镇)婚姻登记机关173个。我省年均登记量100万对以上。2015年全省结婚登记量达到84.1万对,离婚登记量达到16.7万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1.9万份。

  新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进行了修订。据了解,新规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变更和撤销的程序要求。首次提出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场地设置的标准,要求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包括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新规范对推动集中登记、完善乡镇登记机关建设、规范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效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新规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置专职婚姻登记员,并提出了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工作。我省自2004年起探索开展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倡导“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目前全省70%以上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已开展免费颁证服务,其中广州、深圳、惠州等市的结婚颁证服务占结婚登记量的约80%。我省广州、深圳、佛山、中山、惠州、东莞等市率先在婚姻登记机关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的机构,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离婚辅导等服务。

  新规还对实时在线联网登记、历史档案补录、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据了解,目前,我省已全面实现在线实时婚姻登记,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已使用专用软件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并已和民政部婚姻登记系统实现实时信息传输。此外,新规还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时,除签名外还需加盖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