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恋网遭遇温柔陷阱 “花篮拖”诈骗需警惕
“早上好!愿我的挂念和祝福能够消除你的疲劳,同时也能给远方的你带去一丝温暖!记得要吃早餐,知道吗?天冷了,要注意保暖,别感冒了。”这条暖意融融的短信,相信能够打动很多人,但事实上,这是一条群发给多个男人的诈骗信息,温柔背后隐藏的是一个大大的金钱陷阱。近日,梅州梅江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作案工具手提电脑2部,手机21部,银行卡10余张以及从他人处购买的身份证4张,成功破获涉案价值20多万元的系列“花篮诈骗”案。
报案:诈骗团伙藏身出租屋 缜密侦查浮出水面
2015年11月初,梅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接群众举报称在梅州城区某出租屋内有人多次在某婚恋网站以购买“花篮”骗钱形式进行电信诈骗。接报后,该局刑警大队立即对该出租屋的可疑人员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进一步摸排,同时结合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进行研判,发现嫌疑人温某宁为首的诈骗团伙从2014年开始就在梅州市的蕉岭县、梅县区、梅江区一带进行诈骗活动。通过对掌握的情况分析,民警摸清了该诈骗团伙的作案和活动规律,他们以事业成功人士的虚假身份在各大征婚网站发布交友信息,通过实现精心设计的骗局,在取得受骗事主信任后,以新公司开张需要他人送花篮为由,让事主在其介绍的花店老板处订购花篮,花店老板由诈骗团伙成员扮演,待受害人汇款后,犯罪嫌疑人马上将钱取出立即消失,再也联系不上。
一个以温某宁为首盘踞在梅州各县区的职业性花篮电信诈骗团伙浮出水面。2016年3月25日凌晨,蹲守在蕉岭县城、梅县区新县城、梅江区梅龙路和金燕大道某酒吧等多个地方的民警同时开展收网,一举抓获温某宁、古某玲等8名犯罪嫌疑人,并在他们的租住地缴获作案工具手提电脑2部,手机21部,银行卡10余张以及从他人处购买的身份证4张。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温某宁(男,27岁,梅州市梅江区人)如实供述了自己伙同张某平(男,25岁,重庆市綦江县人)、丘某比(男,26岁,梅州市梅县区人)等7人从2014年开始在婚恋网站发布交友信息并以新公司(店)开业订购花篮为由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
真相:所谓美人、花店均系假,甜言蜜语只为钱
据犯罪嫌疑人温某宁供述,其团伙内部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扮演“花店老板”的温某宁负责在某婚恋网站上注册多个账号,并将账号身份设定为深圳30多岁的单身女性,诈骗对象是外省40岁以上的单身男性。然后利用网上购买的聊天软件,快速搜索出该婚恋网站上所有符合条件的男性,并群发打招呼的信息,若对方有回应,则设法拿到对方的电话号码,并将号码发送给扮演“相亲女”角色的话务员,话务员会按照教程一步步骗取对方的信任。
在他们编写的教程中,规定了为期7天的诈骗流程,前3天主要是聊天和发短信,具体每天早上、晚上所发信息的内容,都有详细的模板,到时间了便群发给所有有互动的男人。此外,他们还从网上下载了美女照片,不时地给对方发送,谎称是自己的生活照,以博得对方好感。从第4天开始,话务员便提出要对方送花,并把“花店老板”温某宁的电话提供给对方,温某宁与对方谈妥后,便将自己从他人处购买的银行卡号发给受害人,让受害人将钱打到其银行卡上;若此时受害人还没觉察出自己被骗,话务员便会将两人的关系“升级”,以“按照广东风俗,送花之后要确定关系”为由,进一步拉近双方距离。聊至第7天,话务员便会称自己新店开张,要求对方送花篮表示祝贺,并以种种借口鼓动对方多送几个;若在送花篮之后受害人依然未起疑心,那么犯罪嫌疑人温某宁等人便会放出终极“大招”——让另一个话务员以家长身份表态,要求对方过来见面,见面之前应先交一笔“礼金”。在以上各个环节中,一旦对方意识到自己受骗,温某宁等人便会立即销毁手机卡,同时在网上拉黑对方,彻底消失。目前,嫌疑人温某宁等7人被刑事拘留,嫌疑人古某玲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离异中年男子网络遇“知音”
据介绍,系列花篮诈骗案中受害人分布全国各地,家住江苏省桐乡市的余先生,就是的其中一名受害人。他今年49岁,几年前离婚后便独自生活,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伴侣,他在某婚恋网站上注册了一个账号。2015年10月的一天,余先生像往常一样登录婚恋网站浏览信息,这时突然有人跟他打了声招呼,余先生心里一动,赶忙回复,两人就这样聊起了天。对方自称叫林红,30多岁,离异多年,现独自在深圳经营着好几家服装店。林红为人热情,开朗健谈,主动要了余先生的电话号码,当天晚上便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相识是一种缘,不管缘深缘浅,不论结果如何,希望我们彼此努力,也带给彼此快乐,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有空可以给我打电话发信息,祝你健康快乐”,看到对方如此有诚意,余先生也很高兴,觉得自己或许遇到了真正的缘分。接下来的两天,林红不时打来电话,俩人相谈甚欢,感情不断升温。
到了第四天,林红在聊天中提到,身边的一个朋友收到了一束很漂亮的花,自己非常羡慕,不知什么时候也能收到这样一个惊喜,说这些话时,林红的语气颇有些哀怨。余先生听出了她的话外音,忙说自己也可以送花给她,于是林红便提供了一个深圳花店老板的电话,余先生打过去询问时,老板表示店里什么花都有,价格从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余先生挑选了一个390元的花束,让花店帮忙送过去,同时将钱款打到了花店老板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林红收到花以后非常高兴,打电话跟余先生说自己很喜欢,并告诉余先生,在广东人的风俗中,收了花束便代表俩人的关系确定了下来,她开始撒着娇地称余先生为老公,余先生虽然觉得进展似乎太快了点,但是由于自己年纪大了,也急着成家,便顺着林红的意思,默认了俩人的关系。
几天之后,林红又在聊天时透露,自己有一家新的分店要开张了,朋友们纷纷送了花篮,希望老公也能表示表示。余先生想,店铺开张送个花篮,也是应该的,便称自己也会送一个花篮,这时林红不乐意了,“老公,都说好事成双,你只送一个,这不合适吧?”余先生一听,觉得也有道理,便改口说送两个。岂知第二天,林红又打来电话抱怨,称自己的哥哥给送了6个花篮,自己的老公才送2个,太说不过去了,“老公送的一定要比别人多,哥哥送了6个,那你就送8个嘛,而且8有发财之意,寓意多好呀!”余先生无奈,只得答应送8个,挂了电话后,余先生再次与“花店老板”预订花篮,每个花篮2680元,共花费21440元。至此,余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跟林红认识才一个星期,手中的钱便去了2万多元,自己不会是被骗了吧?余先生这样想着,便打电话质问林红,林红支支吾吾,后来索性挂了电话,此后她的电话便再也打不通了。余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到公安机关报警。
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保护好隐私和财产
据侦办此案的梅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柏峰介绍,“花篮诈骗”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骗局,是以婚恋交友为幌子,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后实施诈骗。由于某些征婚交友网站对注册个人的信息审核不够严格,诈骗分子趁机通过这些网站注册个人条件优越的虚假交友信息(谎称自己是“款姐”或“富商”),在电话沟通中,以甜言蜜语迷惑事主,利用对方为情或为利急于结婚的心理,骗取钱财。
相较于现实社会,网络世界有着虚拟的特点。隔着网络,你并不知道网线的那头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怎样的一个情形。为此,警方提醒广大网友,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要更加真实地对待别人,更要负责任地对待自己。婚恋交友网站上登记的征婚信息真假难辨,必须时刻保持防范意识,不要盲目轻信对方的甜言蜜语,尤其是对方以“要钱急用”、“开店要贺礼”等理由要求汇款的,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掉入事先设计好的陷阱,谨防造成心理、财产双重伤害。
(陈榕 袁运华 编辑:小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