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婚调委驻白云法院工作站成功调解首起婚姻家事案件

19.08.2017  14:05

大洋网讯 记者从市妇联获悉,白云区婚调委驻白云法院工作站成功调解首起离婚纠纷,调解协议签订后,男方还当庭履行完毕调解协议,并向女方支付了补偿款。

阿方(男方)与阿燕(女方)于2012年2月经人介绍认识,同年8月1日结婚,12月11日生育儿子小峰。婚后,阿方认为阿燕一直对他缺乏信任,不尊重自己的父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曾于今年5月17日向白云法院起诉离婚,阿燕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愿意与丈夫积极沟通,修复双方的感情。故白云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然而,判后阿燕见夫妻感情没有改善,时常吵架,感觉日子过不下去了,这次主动向白云区婚调委申请调解离婚。

白云区婚调委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细致询问了当事人的意见和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情况。经调解员调解,阿方与阿燕均表示同意离婚,对其他事项也达成了一致。白云区婚调委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双方协商的意见,制作了《调解协议书》。

双方希望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固定权利义务关系,白云区婚调委根据白云法院与白云区妇联签订的联动合作协议,引导双方到白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白云法院对两人的申请开设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及审理。调解室内,法官现场审查双方法律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要求及协议条款内容予以明确及固定,并制作了调解笔录,出具调解书,以裁判文书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白云区婚调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调解。

法院当庭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生效。阿方当场履行了向女方支付补偿款的法律义务。

阿方和阿燕对工作站的效率赞不绝口,称原本以为要通过开庭审理等待几个月的案件,没想到通过工作站一天就顺利办结,工作站真是大大方便了群众;而且调解书赋予了协议条款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避免了日后如因一方不履行协议、当事人仍需另行向法院起诉裁判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后顾之忧。

今年7月14日,白云区法院与区妇联签订联动合作协议,成立全市首家“婚调委驻法院工作站”及“妇联康乃馨项目驻法院工作站”,依托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平台实现社会服务与诉讼对接,推动法院与妇联、司法局、社会组织达成共建,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更快更好地对家事纠纷进行综合调处、妥善化解,延伸家事审判社会辐射功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案件,工作站将委托婚姻家事调解员,在诉前、诉中进行评估、劝导、调解。调解员将配合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家事纠纷审理的始终,全流程、全方位参与调解。

对于因家暴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等状态的申请人,在法院依法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同时,工作站可以协助他们入住临时庇护场所,以解决申请人因遭受家暴而无家可归的问题。

对于判决不解除婚姻关系或调解和好的当事人,工作站根据需要安排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心理辅导,协助双方修复婚姻家庭关系。对于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工作站也会安排提供心理疏导。

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工作站还提供再就业培训等帮扶措施,抚平当事人的心理创伤,帮助其走出困境,重新开始,减少负能量。

对于白云区妇联、白云区婚调委介入调解并达成离婚协议的纠纷,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由工作站负责引导协调,法院进行审查。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由法院优先处理,依法出具法律文书,有效解决“婚离了,事未了”的问题。

文:广报记者 王晓全 通讯员 穗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