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嫖娼被抓 老伴起诉离婚被判不准

02.07.2014  16:40

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许廷廷 60岁的老汉刘某因嫖娼被抓,难忍其辱的老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不准离婚。

在70年代,年轻的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与她同龄的刘某,两人相识不久即登记结婚。刘某虽然文化水平不高,却有着独特的生意头脑,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后。刘某不甘于在老家过平凡的生活,80年代开始,他看准发展时机,夫妻两人投资巨款开始做起运输生意,由于吃苦耐劳、眼光精准,刘某没过几年就赚得盆满钵满。

然而,暴富后的刘某逐渐染上赌瘾,经常夜不归宿,妻子沈某多次劝阻他都置若罔闻。1996年的一天,正在家中等待刘某出差归来的沈某,突然接到朋友口信说自家的运输车辆被他人扣押,丈夫也被扣在外地,沈某立刻起身赶往事发地,没想到竟然是因为刘某与一女子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而被该女子扣下车辆、索要钱款,明知理亏的沈某强忍愤怒与悲伤,赔偿给女子钱款后将丈夫及车辆带回家。

事后,刘某道歉并承诺悔改,为了孩子及家庭的完整,沈某只好强忍继续生活。可刘某没有“老实”多久就又沉迷赌博,沈某此时已经对其失望透顶。2013年,在儿子结婚不久后,沈某索性就搬去和儿子一起居住,偶尔回来收拾一下衣物和房间,夫妻两人倒相安无事。

今年年初,派出所的一个电话彻底打破了家庭的宁静:60岁的刘某因嫖娼被抓,要求家人前去保释。这一事件出现后,沈某阿婆感到既尴尬又气愤,她不愿再妥协让步,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

庭审中,被告刘某承认沈某陈述的上述事实,但他一再恳求沈某原谅,并表示自己身患多病、需要家人照顾,自己不愿离婚。因沈某不愿再相信刘某的话,两人调解没有成功。法官在查明相关事实后,认为被告现在已承认错误,且原、被告均已年纪较大,还应以家庭和睦为主,被告应珍惜夫妻感情;双方虽有分居但时间不长,双方在今后生活中应充分相互尊重信任、增强沟通,双方还是有和好的可能,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法官提醒

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忠诚、相互扶持。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双方应当珍惜夫妻感情,婚外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不仅应当接受道德上的谴责,严重者可能触犯相关法律。

本案中,年纪较大的刘某因具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赌博问题,在妻子沈某一次次的原谅后他仍不思悔改,这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所以才遭致离婚诉讼。刘某理应痛定思痛,改过自新,考虑到刘某的身体状况、需要家人照顾,为促进家庭和睦团结,法院因而依法判令双方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