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部署开展全省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

10.07.2018  16:15

为深入推进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部署开展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广东省结合实际,将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一并纳入整治范围。7月5日,广东省民政厅召开全省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殡葬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殡葬管理经验交流的良好契机。全省民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推进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坚持“依法处置、消化存量、控制增量、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在殡仪馆长期存放的无人认领遗体。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到“”“”“”,督促指导殡仪馆加强前期摸底调查,对现有无人认领遗体存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梳理。组织专题培训吃透政策,对长期存放的无人认领遗体进行准确的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先易后难,逐个突破。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措施,确保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加强与公安、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配合,协商解决无人认领遗体处理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报送情况,建立专项行动情况通报和信息报送制度,以及无人认领遗体处理长效机制。鼓励、支持殡仪馆设立法律顾问,提高依法服务、运营、管理水平。

会上,广州市民政局、清远市殡仪馆负责同志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据悉,全省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将持续半年。无人认领遗体既包括姓名不详、身份不明的遗体,也包括姓名、身份清楚但家属、单位或其他组织在超过约定保存期后不为其办理火化或延期保存手续的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