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引起市民关注

02.12.2014  13:12

  ●本报记者  杨敏

  《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前日公布,标志着酝酿20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即将在我国建立。消息一出便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昨日在梅城走访了解到,大多数市民以及大型商业银行表示无多大影响,中小银行则成为该条例最大的利益相关者。

  市民:近期不担心银行风险

  以后《存款保险条例》出台后,是否意味着银行从此可能变得不安全了呢?

  记者昨日在梅城三家大小型银行的营业厅走访发现,大多数受访的银行客户对银行会破产的可能性表示惊讶。正在办理五年定存的刘伯就表示:“对银行的风险性,不担心现在,但担心未来。”刘伯认为目前存款的收益比安全更实在,因为现在的银行都比较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中小型银行风险控制能力并不差,因为它们都是由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控股并且兜底的,因此就算这些中小型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也可以得到清偿。

  我市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梅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保险条例的出台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将银行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其二是为了保证储户的存款安全。从整体来看,我国的金融体系还是非常安全的。市民分化存储的动力目前还不存在。”

  中小银行:有喜有忧压力大

  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要支付保险费,这将进一步挤压中小银行的利润。此外,保费收取将结合银行的风险率而制定,这样就意味着在相同的市场环境下中小银行将承受着比大型银行更加重的保险费率压力。

  我市一家村镇银行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存款保险费的上缴,无疑将在短期内加大银行的资金压力,这势必影响着银行对风险控制和利率上浮程度上的考虑。据其透露,该银行目前正在商议通过调整过高的存款利率来控制银行整体风险。同时,为应对这种优势的下降带来的情况,银行将适时开发理财产品来稳定业务,保证资金活力。

  目前,我市一些中小银行的安全评级达到了和大银行一样的水平。对此,客家村镇银行的有关人士表示,存款保险制度推出,让中小银行和大银行可以站在同一平台上,未来的竞争会加大,作为中小银行既是欣喜又有挑战。

  市委党校经济学教授丘东涛认为:“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在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缴纳存款保险费一方面是对各金融机构的约束,一方面也是在帮助中小银行清除信誉障碍,聚集更多的民间资本通过合法化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