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近日在山西调研时强调,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5月13日至15日,孟建柱先后到大同、忻州、太原等地,深入煤矿企业、街道社区和政法机关,就经济新常态下政法综治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稳增长、保稳定,首先要保民生。要把促进老百姓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改善作为基础工程来抓,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治理与多元化解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和强有力的思想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快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能力与水平。
孟建柱指出,确保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目标。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办事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规范与激励、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切实做到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激发社会活力相统一。要善于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确保实现法律规则确定的预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要把握好执法司法的政策界限,既坚持依法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又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一般性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守法者、教育失误者、惩治犯罪者。要增强服务意识,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保护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孟建柱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法干警政治素养、法治素养和专业水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敬业的政法队伍。要关心爱护政法干警,最大限度地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