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粤安监职卫〔2015〕12号)

15.04.2015  20:30

粤安监职卫〔2015〕12号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工作场所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的通知》(粤安监职卫〔2015〕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对全省22个地市(含顺德区)7个大项20项具体评价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全省第一季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综合评价珠三角地区前5名的地市分别为 佛山、深圳、广州、东莞和顺德 ;非珠三角地区前6名的地市分别为 梅州、汕尾、茂名、韶关、阳江和湛江 。各评价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 监督执法情况。 第一季度,全省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34373家次,同比(比2014年第一季度,下同)增长135.95%;经济处罚272.844万元,同比增长339.36%;停业停产整顿用人单位23家,提请关闭用人单位3家。其中, 广州、佛山、惠州、深圳、顺德、珠海、东莞、中山,茂名、汕尾、阳江、梅州、清远、河源、云浮 等15个地市(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广州、佛山、中山、东莞、云浮、揭阳、梅州 等地市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令其停业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行政处罚。

(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至第一季度末,全省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企业累计118095家,职业病危害申报覆盖率37.87%;第一季度新增网上申报企业3964家,同比减少10.70%。 佛山、顺德、东莞 等地市(区)第一季度新增申报企业300家以上; 佛山、广州、惠州,茂名、云浮 等地市职业病危害申报覆盖率超过50%。

(三)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 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完成情况。 全省第一季度共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210项,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227项,分别同比增长10.53%和31.98%。其中, 佛山、茂名、广州 等地市完成职业卫生“三同时”数量超过30项; 河源、佛山、惠州、肇庆 等地市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数量超过30项。

(四)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第一季度,全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284592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企业9622家,分别同比增长24.58%和55.42%。其中, 深圳、广州、佛山 等地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达30000人以上; 深圳、广州、 佛山、 东莞 等地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达1000家以上。

(五)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情况。 第一季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企业数为3384家,同比增长115.95%。其中, 佛山、江门、深圳、东莞、惠州 等地市基础建设达标用人单位数量超过200家。

(六)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第一季度全省共对37014家用人单位74133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分别同比增长196.37%和164.14%。其中 深圳、佛山、东莞、顺德 等地市(区)培训用人单位数超过2000家, 佛山、深圳、顺德、茂名、东莞、广州 等地市(区)培训人数超过5000人。

(七) 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至第一季度,全省29417家重点行业企业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为19.05%,警示标识与作业岗位告知卡设置率为50.2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率为55.40%,基础建设达标率为16.81%,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为38.05%。其中, 珠海、佛山、东莞、汕尾、河源、韶关、梅州 等地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超过30%; 肇庆、佛山、江门、河源、梅州、汕尾、韶关 等地市警示标识与作业岗位告知卡设置率超过70%; 肇庆、湛江、阳江、汕尾、韶关、河源 等地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率超过90%; 佛山、深圳、清远、汕尾 等地市基础建设达标率超过40%; 顺德、佛山、江门、河源、汕尾 等地市(区)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超过70%。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视频会议精神。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年初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精心部署今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深圳、佛山、惠州、肇庆、顺德 等地市(区)召开工作会议,部署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 佛山、惠州、阳江、江门、东莞、肇庆等市 将职业卫生监管有关要求纳入各级政府“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二)重视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季度评价工作。 各地认真按照《通知》的新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力推动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开展。 江门市局 高度重视季度评价工作,在认真转发省局《通知》的同时,又结合实际专门下发了《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的通知》,对全市各县(市、区)2015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申报、“三同时”及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基础建设、警示标识和危害告知、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等指标进行了量化,并明确如果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则该县(市、区)全年评分为零。 阳江、梅州 等地市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执法工作责任目标,通过狠抓执法,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加强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肇庆市 加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领导,加强部门联动,成立了以市安委办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吴晓荣同志为组长,肇庆市职业卫生联席会议成员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专项治理监管工作合力。 佛山市 对6类行业及近3年发生职业病企业的有毒化学品、粉尘、噪声、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职业安全卫生隐患开展专项整治,目前该市已统一组织3期818名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了动员培训,并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专项整治责任书,严格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 顺德区 在6类行业整治的基础上增加汽车维修行业,并通过在报纸刊登报道、发送公益短信、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专项治理良好氛围。 惠州市惠东县 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制定《惠东县进一步深化制鞋类企业职业病危害及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宣传、工商、质监、卫计、安监、公安、消防、人社、总工会、环保、住建和各镇街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该方案将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印发。

(四)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大力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广州市 加强地方立法,制定的《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于2015年2月3日经市政府讨论通过,自2015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佛山市 起草了《佛山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分类分级评分标准》、《评分指南》,推行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管理;制定了《佛山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良行为记分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 肇庆市 开展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试点工作,即用人单位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定期(3年)协议,技术机构除了每年定期开展检测外,还要针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并且每年至少提供2次职业卫生咨询和指导服务。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部分地区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还不够,工作力度还不够。 从第一季度统计的数据来看,部分地市在经济处罚、职业卫生“三同时”、现状评价等工作上处于零状态,部分地市新增申报企业为个位数。

(二)摸底调查工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在去年部署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初又下发了《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一方面部分地区对此项工作还是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也不大,进展缓慢;另一方面部分地区报送的数据与实际情况还存在较大出入,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完善。

(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面临区域性、结构性问题。 从地区分布来看,珠三角地区的广州、惠州、东莞等市和非珠三角地区的潮州、云浮等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任务较重;从行业构成来看,制鞋、电子制造、家具制造、石材加工、箱包制造及陶瓷制造等6类存在职业病危害行业企业占15类行业企业总数的近90%;从企业规模来看,职业卫生基础较为薄弱的小微型企业共26997家,占行业企业总数的91.77%。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查摆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要结合第一季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季度评价的结果,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对于排名落后的地区,特别是有些工作项目处于“”状态的地区,要学习先进,加强领导,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改变落后的局面。

      (二)按时完成职业卫生摸底调查工作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已经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多次动员和部署。各地 一要 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要 加强工作指导和数据把关,确保统计数据能够反映本地区的真实情况。 三要 按时报送。要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汇总工作,各地市级监管部门要于6月30日前将摸底调查的有关情况和汇总数据及时报送至省局职业健康处。

(三)继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第二季度,各地 一要 重点开展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汽车制造、灯具制造等6个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二 继续巩固前几年专项治理成果,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我省的实际,继续加强对存在粉尘的陶瓷、水泥、耐火材料和存在有机溶剂的木质家私、制鞋箱包等职业病危害行业企业的监管,并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查”行动。 三要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存在职业卫生重点攻坚县(市、区)的地市要认真推进此项工作,其他地市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抓好辖区职业卫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地区,组织开展重点攻坚,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四) 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要将职业卫生监管的工作重心要转移到监督执法上来。 一是 继续开展多部门协作的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 二是 要利用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 要加强对劳动者上访、投诉、举报多且存在严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企业执法查处,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劳动权益。

(五)加强职业卫生宣教培训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二季度,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最近颁布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6号令)等的宣贯力度,同时要把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列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附件:1.全省第一季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评价结

              果汇总表

                  2.全省第一季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各地等

                      次评定情况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4日

 

附件: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附件1.doc

附件: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