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粤安监〔2015〕109号()

30.07.2015  12:37
 

粤安监〔2015〕109号

 

 

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工作场所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评价的通知》(粤安监职卫〔2015〕3号)精神,现将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经综合分析,全省第二季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综合评价珠三角地区前5名的地市分别为佛山、广州、深圳、珠海和顺德;非珠三角地区前6名的地市分别为茂名、梅州、阳江、清远、云浮和汕头。各评价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执法情况。第二季度,全省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64937家次,同比(比2014年第二季度,下同)增长42.19%;经济处罚660.55万元,同比增长44.70%;停业停产整顿用人单位810家,提请关闭用人单位60家。其中,佛山、深圳、珠海、顺德、广州、惠州、东莞、中山、肇庆、江门,阳江、清远、潮州、茂名、梅州、河源、云浮、揭阳、汕头等19个地市(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惠州、广州、佛山、珠海、东莞、江门、深圳,云浮、揭阳、茂名、清远、汕头、梅州等地市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令其停业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行政处罚。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至第二季度末,全省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企业累计124028家,职业病危害申报覆盖率39.77%,同比增加42.19%;第二季度新增网上申报企业10532家,同比增加57.92%。佛山、顺德等市(区)第二季度新增申报企业2000家以上;佛山、惠州、广州、顺德,茂名、云浮、阳江等地市职业病危害申报覆盖率超过50%。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完成情况。全省第二季度共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314项,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397项,分别同比增长44.70%和99.50%。其中,广州、佛山、茂名、深圳等地市完成职业卫生“三同时”数量超过30项;中山、惠州、河源、顺德等地市(区)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数量超过30项。

      (四)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第二季度,全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461820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企业15209家,分别同比增长1.16%和42.46%。其中,深圳、佛山等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超60000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超2000家。

      (五)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情况。第二季度,用人单位新增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企业数为7449家,同比增长129.98%。其中,广州、佛山、深圳等地市基础建设达标用人单位数量超过1000家。

      (六)职业卫生培训情况。第二季度,全省共对89819家用人单位180517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分别同比增长86.45%和153.45%。其中佛山、顺德、广州、江门、东莞、珠海、深圳等地市(区)培训用人单位数超过5000家次,佛山、顺德、广州、江门等地市(区)培训人数超过10000人次。

      (七)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至第二季度,全省29502家重点行业企业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为38.85%,警示标识与作业岗位告知卡设置率为70.4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率为76.39%,基础建设达标率为33.14%,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为61.31%。其中,珠海、汕尾、河源、深圳、梅州、佛山、清远、汕头等地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超过50%;珠海、深圳、肇庆、河源、汕头、梅州等地市警示标识与作业岗位告知卡设置率超过90%;珠海、肇庆、湛江、河源、深圳、阳江、梅州、汕尾、广州、江门等地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率超过90%;深圳、佛山、汕尾、珠海、清远、江门等地市基础建设达标率超过50%;珠海、深圳、顺德、梅州、河源、江门等地市(区)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超过90%。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各项指标显著增长。第一季度评价通报后,各地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各项指标显著增长,进步明显。据统计,与去年第二季度相比,我省在经济处罚、监督检查、现状评价、基础建设、职业卫生培训等指标增长超过1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等指标也同比大幅增加。珠海、清远、茂名、阳江、汕头、云浮等地市第二季度整体工作较第一季度有明显进步。

(二)大力开展重点地区职业卫生攻坚工作。省安委会今年将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宝安区、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新会区、清远市清城区、潮州市枫溪区、河源市东源县、云浮市云城区、东莞市塘厦镇、中山市古镇镇等10个县(区、镇)列入今年我省职业卫生重点攻坚地区。第二季度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总体部署,重视重点地区攻坚工作,及时研究制定、转发攻坚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大力推进重点地区攻坚工作。省局组成了3个督查组对部分重点地区攻坚工作进行了督查推动。大部分重点县(区)、镇成立了攻坚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协调,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攻坚发动工作。白云区对攻坚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对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整治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了攻坚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指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攻坚任务。新会区、东源县召开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攻坚动员大会,对职业卫生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清城区对辖区17家陶瓷行业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发现问题隐患28项,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要求限期整改问题隐患共22项,并派专人督促落实。顺德区龙江、乐从镇借助村(居)委会平台,约谈辖区内家具制造企业,及时掌握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进度,以工业区为单位整片推动。

      (三)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东莞市结合本地实际,以电子制造、家具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整治。佛山市今年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从工伤保险预防经费中提取675万为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健康检查等服务,努力构建以预防为主,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职业病防控机制。汕尾市在专项整治过程中,组织安监、住建等有关部门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检查企业12家,发现问题或隐患72项。

      (四)努力夯实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基础。佛山市建立了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制度,通过综合考虑企业的风险程度、经济属性等因素对企业进行分类,根据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水平进行分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对象,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监管措施。惠州市制定《惠州市2015年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意见》,从加快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度、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及现状评价、落实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工作和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推动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五)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我省各地认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深圳市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充分利用智能安监平台,将调查表编入智能安监系统,建立企业监管“一企一档”,实行安全监管与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企业可登录自助平台填报相关的调查数据。珠海市、佛山市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申报情况抽查工作,核实申报与调查摸底的真实情况,通过抽查进行对比分析,查漏补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肇庆市组织对全市的工业法人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摸查出该市4916家工业法人中共有2253家结业、停产、在建、无工作场所、搬迁、合并、重复以及不存在等企业。通过全面摸查,掌握了底数,为下一步监管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顺德区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居委力量,由乡镇巡查员实地核查,加强工作指导和数据审核把关,确保摸底调查数据能够全面、真实反映该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个别地区工作进展缓慢。个别市、县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职业卫生工作依然不够重视,存在重“红伤”、轻“白伤”现象,工作推进缓慢,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落后局面没有得到明显改观。

(二)重点地区职业卫生攻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县(区)、镇对职业卫生攻坚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存在消极畏难情绪;工作方案缺乏针对性,攻坚力度不够。

(三)个别地区未能及时、妥善处置职业卫生信访事项。个别地市职业卫生信访处置重视不够、制度不明、职责不清,致使一些群众信访事项未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影响不好。

(四)一些地市执法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第二季度,一些地市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经济处罚为零,存在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现象,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致使大量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查摆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各地要结合第二季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季度评价的结果,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职业卫生工作排名落后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习先进,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改变落后的局面。

      (二)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二要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要抓一批典型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三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卫生计生、人社、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职业卫生执法监察联合行动,结合专项治理和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一要持续推进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汽车制造、灯具制造等6个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二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存在职业卫生重点攻坚县(市、区)的地市要高度重视攻坚工作,加强督导,明确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攻坚任务,落实攻坚职责,确保取得实效。

(四)积极、及时、妥善处置职业卫生信访事项。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信访处置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处置工作。二要提高办理质量。对于不属于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做好劝解和引导工作;对于依法受理的信访事项,要依法、及时、妥善进行处置。三是要建立信访回访督查制度,对落实不清、处理不到位的一律要求重新处理,决不迁就凑合或者引导群众越级上访,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目前,我省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防暑降温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露天作业和高温作业岗位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控职业中暑事故的发生。

     

附件:1.全省第二季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评价

              结果汇总表

                  2.全省第二季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各地

                      等次评定情况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20日

 

附件: 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附件1.doc

附件: 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全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