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租期从3年延至5年 孤儿年龄下限降至16岁

12.06.2016  11:43

  据新华社广州6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已获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办法明确将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并实行差别化租金。

  办法进一步体现政策的人性化。其中提出适当照顾孤儿,将孤儿独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年龄下限由“18周岁”下调至“16周岁”,使符合条件的孤儿能尽早实现“住有所居”。政策还将申请人未年满18周岁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居住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予以保障,满足申请人家庭团聚的愿望,促进社会和谐。

  办法明确租金标准除了参考市场租金水平外,还结合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其中,对于户籍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照家庭收入情况,实行差别化租金,共分6档计租,租金缴交比例为公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