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专题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邓sir提三点要求

01.12.2015  21:04
1日下午,江门市市长邓伟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四届86次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会议专题学习了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日下午,江门市市长邓伟根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四届86次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会议专题学习了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并通报了今年江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叶柳东作了学习辅导报告。

新《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难题,对原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主要有四大亮点:扩大了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强化了行政机关的应诉责任,增加了复议机关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

会议要求,三区四市和各个部门领导要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加强出庭应诉能力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出庭应诉比例,同时要完善出庭应诉考核机制。

邓伟根强调,“治以法尊,‘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市重中之重。同时,法制环境是营商环境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效率政府的重要抓手。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邓伟根还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政府治理的首要大事就是依法行政,接下来,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培训。二是积极回应,市领导要带头积极应诉,并推动所联系的市、区做好这项工作。三是要对法院通知书建立“直通车”制度,做到同步送达,形成积极而迅捷的回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