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19.11.2014  19:38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后,广东省各地高度重视,行动迅速,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掀起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热潮。
  一是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各地党委、政府及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俞正声主席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研究下一步民族工作措施。珠海市邀请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宗教研究室主任沈桂萍教授为市、区、镇(街)和党校学员解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韶关市委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民委原副主任吴仕民作专题报告;河源市邀请省民族宗教委主任陈小山作专题报告。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深刻阐述了涉及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理论观点,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地在深入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短信等方式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汕头市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图片展”、“民族知识灯谜竞猜”等宣传活动;湛江市专门制定了《湛江市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佛山市在《佛山日报》等主流报刊上开设专栏,在公共汽车上增设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标语、图片等;江门市通过手机和网络平台向干部群众发送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信息;惠州市在惠州日报、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媒体作了《惠州市民族宗教局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团》的新闻报道;云浮市制定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安排》和《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方案》等。各地通过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报道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珠海、汕头、梅州、惠州、中山、江门、云浮等市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推进城市民族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职业培训、权益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管理工作;东莞市推动社区将少数民族纳入社区公共服务框架,发挥外来少数民族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中的作用,协调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帮助清真拉面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潮州市积极指导和推动各乡镇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纳入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阳江市落实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立真情化服务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四是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推动加大民族地区资金项目的投入,推动特色民族文化项目建设和抓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等。乳源瑶族自治县对该县12个有保护价值的特色村落加强规划、保护和开发,进一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积极打造民族特色品牌,推动民族地区发展;梅州市充分利用畲族村种茶传统,发挥高山茶叶优势,创新发展模式,打造茶叶品牌,做强茶叶经济;揭阳市加大帮扶培训工作力度,与技工学校联合,提高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劳动工作技能,与人社部门协作,拓宽少数民族就业门路,同时引导宗教活动场所“一对一”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活、生产困难问题;潮州市继续挖掘保护畲族文化,计划录制畲歌、畲语教学光盘,发放到各畲族村和畲族学生集中的学校,定期组织村民和学生加强学习。此外该市通过开展少数民族村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村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
  五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地积极探索和完善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族治理体系和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提高处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如珠海市积极探索和完善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大格局;云浮市修订和完善建立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联席会议制度、辖区少数民族群众走访工作制度、重点人群管理信息互通制度等工作长效机制;东莞市进一步健全涉民族因素矛盾排查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社区化管理机制、少数民族自我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网络;梅州市拟协调有关部门成立“梅州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和“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推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


  (供稿:各地级以上市民族宗教局,顺德区民族宗教局,编辑:办公室 陈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