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位办关于对广东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申请材料进行公示的通知

12.10.2017  14:42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6号)要求,现将广东金融学院(金融硕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2日-21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将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等材料寄送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要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要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燕华,杨立群;

联系电话:020-37628091;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0室;

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总结报告.pdf

附件2:广东金融学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简况表.pdf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