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校4学位点被要求限期整改

27.03.2016  11:17

    南方日报讯 (记者/梁文悦)25日,教育部公布了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共有41所高校的50个学位授权点评估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点;83所高校的95个学位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其中,广东高校共有6个学位授权点评估为不合格或限期整改。

    教育部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显示,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或限期整改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共涉及9所高校的9个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共涉及16所高校的18个学科,而专业学位授权共涉及93所高校的118个学科。

    值得关注的是,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5所广东高校名列其中。华南理工大学的法学博士、艺术硕士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点。中山大学的税务硕士、汕头大学的艺术硕士、广州大学的艺术硕士和五邑大学的工程硕士(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

    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此外,教育部还公布了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共涉及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在内的27所高校的41个学位点,没有广东高校在内。

    教育部表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该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