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更好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具体要求作如下安排,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各学院要精心组织,统筹规划,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既要防止滥放贷款,更要杜绝“惜贷”现象,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本着“应贷尽贷、不给申请学生和家长添麻烦”的原则做好助学贷款受理工作,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获得助学贷款,确保实现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资助目标。
二、申请贷款人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我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且是经济困难学生;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遵纪守法,入学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并承诺将贷款行为相关的个人资料和信用情况如实提供给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5. 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7. 本人没有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不受理贷款。
三、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研究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不包含有固定收入和已经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四、贷款额度
原则上只贷学费及住宿费,本专科生、预科生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贷款金额最高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金额为100的整数。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此标准内确定自己的贷款额度。
五、贷款申请人需要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1. 首次贷款
①贷款申请人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并申请本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填写好信息后 导出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且由申请学生本人签字。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必须是从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导出,不接受自行从网站下载的申请表。
②申请贷款学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到所属学院办理申请手续。
提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2份。
2. 续贷
①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提交本人 续贷声明, 经办人应认真审查学生填写的续贷声明的有关内容。
②申请学生到所属学院资助部门办理续贷手续。
③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④从系统导出提交《申请表》原件,黑色签字笔本人手写签名。
提交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提示2:
续贷学生需要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维护有关信息。
五、贷款工作时间安排
(一) 6 月 20 日 —9 月 5 日 :教育、宣传阶段
(二) 9 月 6 日 —9 月 17 日 :审核及整理贷款相关纸质版材料
学院收齐并整理好贷款申请相关纸质版材料后,应按要求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者,谢绝贷款申请。具体上交时间等待排序说明下发后再上交。
(三) 9 月 17 日 —9 月 26 日 : 填报高校助学贷款规模
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贷前管理-贷款规模上报2019年度预测数据,对于2019级新生及有贷款需求的老生(含研究生及本科生、预科生),根据实际摸查情况,一并上报。
(四) 9 月 27 日 —10 月 10 日 :系统申请、学院审核汇总提交
各学院认真组织培训本学院贷款学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申请助学贷款,并负责审核上报。各学院核对各贷款申请学生纸质版材料信息及贷款系统合同信息是否匹配,不得随意删减借款学生。
(五) 10 月 11 日 -10 月 14 日 :审核贷款合同信息、汇总提交
(六) 10 月 15 日 -10 月 28 日: 套打合同,合同签订并审查
(七) 11 月 1 日 -11 月 5 日 :贷款发放
六、操作说明
(一) 2019 年 6 月 20 日 —9 月 5 日:教育、宣传阶段
1. 各学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准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方针、政策,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使学生熟悉并了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及要求;
2. 各学院要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核查,核实申请贷款学生的资格;各学院贷款学生名单要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确认贷款人数及申请贷款金额。
(二) 2019 年 9 月 17 日 —9 月 26 日 : 填报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规模
1. 填报前工作:
请各学院统计拟申请2019-2020学年高校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结合学生欠费情况、受助情况(如是否可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社会助学金等)、申请额度是否符合规定等,让学生再次核对申请贷款金额,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填写贷款规模。
2. 填报流程如下:
登入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 https://zxdk.cdb.com.cn/ ,点击“ 贷前管理 ”→“ 贷款规模 ”,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下角的“ 新增 ”,选择“广东省普通高校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系统自动选定),填写各年级申请贷款情况。研究生与本科生同一年级计算总数填写在相应空格,填写完毕后点击“ 确定 ”。页面退出后,点击“ 提交 ”,再点击“ 复核并上报 ”。
3. 注意事项:
贷款规模一旦填写, 接下来的贷款申请情况应与规模填写数据一致 。
(三) 2019 年 9 月 27 日 —10 月 14 日:系统申请、学院审核汇总提交
学生在申请贷款前,学院统一组织的贷款业务培训,了解贷款学生系统操作流程、还款还息步骤、金融知识等。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http://www.csls.cdb.com.cn ,进入学生用户界面,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网上申请,待由各学院负责老师审核。
1. 首次贷款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高校助学贷款”进入页面。首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注册。填写的相关信息中,需要填写高考考生号,请辅导员老师查看正方系统,并告知学生。按要求填写好内容后,注册完成,请各位同学牢记用户名及密码。若以后忘记密码,可通过学院负责人在系统上重置密码,密码重置为系统随机生成6位数字。注册完成后再次进入系统,进行贷款申请。
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只能贷学费及住宿费,因此当中“学住费”填写申请贷款金额,生活费填0;贷款到期日可由学生自行选择,不可少于毕业后3年,不可多于学制加13年,最长期限为20年。学院应告知学生选择不同贷款年限的区别。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确定”,回到贷款申请页面,选择新增那笔贷款,点击“导出申请表”,按上述第四点要求完成。
2. 续贷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高校助学贷款”进入页面。点击左边菜单的“贷款申请”,然后点击左下方“新增”后,弹出页面。
填写续贷声明,对上学年的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不少于100字的描述。当中“学住费”填写申请贷款金额,生活费填0;贷款到期日可由学生自行选择,不可少于毕业后3年,不可多于学制加13年,最长期限为20年。学院应告知学生选择不同贷款年限的区别。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下角“确定”,回到贷款申请页面,选择新增那笔贷款,点击“导出申请表”手写签字。
3. 学院审核提交
学生在系统申请后,学院根据学生上交的贷款申请表上的信息及数据,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核。流程如下:
进入系统,点击“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下方“导入”,弹出已申请贷款学生信息的页面,含首贷和续贷的信息。若还未进行续贷审核,则可点击左下方“续贷审核”进行审核。完成后,全选,点击“导入”,则“明细”页面将出现全部贷款学生申请信息。
学院应核对实际上交纸质申请表数目,对未在系统上进行申请的同学提醒,并对照已上交的纸质版申请表信息,包含贷款金额、贷款年限是否是符合以下规定:贷款期限≤学制+13(系统会自动校验的),是否与纸质版贷款申请表的信息吻合。
全部贷款学生信息审核通过后,点击 “ 汇总并提交 ”→“ 复核并上报 ” 。
(四) 10 月 15 日 -10 月 28 日:套打合同,合同签订与审核
1. 审核
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 https://zxdk.cdb.com.cn ,点击 “ 贷中管理 ” → “ 合同签订与审查 ” →“ 明细 ”→“ 项目 ” ,选择 “ 广东省普通高校 2019-2020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项目 ” , 点击 “ 查询 ” 后, 列出本学年本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明细。点击个人姓名,可查看贷款申请详情,确认数据无误后,可点击“批量审核”。
2. 打印合同摘要,确认信息
点击下方的“合同摘要”,导出每个人的合同摘要电子版,用A4纸打印出来,给贷款学生核对并签名并按手印(食指)确认。若信息有误及时联系助学中心李老师在系统进行修改。
3. 打印合同
将发放的合同整齐地放入打印机,保证打印机墨盒有墨,纸张对齐,方可打印。可先用A4纸复印合同进行试打。
贷款系统页面下方点击“打印合同”,导出每个申请贷款学生合同。先逐一打开,确认专业、班级、详细通讯地址是否显示完整,若字数太多,可以将字体缩小, 使内容完整显示在表格对应框内 ,再进行合同打印。
每位申请贷款学生合同 一式三份 。若合同有打印错误需作废的, 切记不能私自处理 ,必须上交回助学管理中心换新的合同。
4. 学生签订合同要求
申请学生本人仔细认真阅读一式三份贷款合同,确认无误后再第2页左下方“借款学生”下用 黑色签字笔 签名( 不能用蓝色 ),并按手印。下方4个日期均填写 “ 暂且不填(待通知) ” ,请勿简写。
5. 完成时间
10 月 20 日前合同汇总提交
请各学院在学生都确认贷款信息无误后,于10月21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汇总并提交贷款合同;
10 月 28 日前签订合同
国开行将于11月发放贷款,请于11月1日前完成本学院2019-2020学年国开行高校助学贷款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七、贷款利率说明
1. 财政部门按贷款学生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由学生自付利息;
2. 贷款学生因违约造成的罚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3. 当贷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因病休学的贷款学生可申请财政贴息。(还本时间是不变的)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