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表彰人选的公示

26.06.2018  03:27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研函〔2018〕3号)精神,经各有关培养单位限额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资格,拟确定王升泉等256名研究生为“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入选名单存在疑问或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人选姓名、单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提出异议者须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910室,邮编:510080,联系电话:(020)37628091,传真:(020)37627742。

 

附件: 附件: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公示名单.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