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同做好《华南农业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25.09.2019  18:0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例行开展《华南农业大学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编制内容

质量报告立足于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展现学校本科教学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主要从2018-2019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审核评估专栏、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九个方面,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现状。

二、工作任务安排

1. 各有关单位根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解表及要求(附件1),填报相应的表格数据(附件2)和撰写文本支撑材料。

2. 教务处负责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数据汇总、材料整合、文稿编写等工作。

3. 提交学校审定,经校园网公示并定稿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并在学校信息公开栏向全社会发布。

三、有关编制要求

1 . 内容要求。 质量报告以重要文件为基础、让数据和事实说话、直观可读为编制原则,如期把学校的特色、亮点、成效展现出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负责的数据核实、统计工作,提供的资料应详略得当,内容以文字为主,辅以图表或案例等形式表述。

2 . 统计口径。 涉及数据统计口径及内涵说明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时间和解释为准。财务、图书等按照自然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计算;教学数据(如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照学年度(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计算。个别指标按指定时点统计,其他无时限要求的按现状计算。

3 . 数据说明。 本报告的相关数据信息须与学校当年填报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的数据保持一致。相关数据如与2017-2018学年质量报告数据(附件3)相比有下降的,请做出相应说明。

4 . 材料提交。 请于2019年9月29日(周日)前报送该项工作单位联系人(附件4),10月15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办公大楼329室,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质量年报的编制工作,将此项工作常态化,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撰写内容及支撑数据的上报工作。

 

附件: 附件.zip

                     

 

教务处

校长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联系人:曹广祥、李艳丽,电  话:8528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