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通知

05.03.2021  09:31

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管理能力的培养,规范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华南农办〔2015〕1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开展研究生“三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算分配和岗位数量

根据相关经费预算方案,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预计总共可提供固定工作岗位约88个。学生辅导员聘用工作已由思想政治教育科统筹管理,在此不另做通知。

二、岗位设置原则

固定岗位采用集中分配、统一申请的原则设置岗位,临时岗位则按照临时申请、按需分配的原则开展工作。

各单位可以根据学院实际综合考虑,在总指标内对助教、助管指标进行二次分配。鼓励各单位设置一定的助教岗位给博士生。课程成绩不合格或违反校规校纪者不得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

三、岗位设置方案

1.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经费预算、各学院研究生数量比例和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实际需求等情况,分配本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指标(附件1),由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指标数量, 3 9 日前报送岗位需求信息(附件 2 )至指定邮箱 ,上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所给指标。

2.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岗位需求信息,与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确定岗位设置。

3.岗位需求信息网上公示3天。公示后面向研究生招聘。

四、岗位聘用程序

1.助教、助管聘用程序

(1)启动岗位申请工作。研究生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根据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岗位需求信息,申请岗位,同时将聘用审批表(附件3)交给各学院辅导员或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办公室负责人。

(2)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用人单位确认申请信息。如各单位总指标未完成,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安排。

(3)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自行完成面试,确定拟聘研究生,拟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附件4),择日安排上岗。 各单位于 3 15 日前将确定聘用研究生的聘用审批表(附件 3 )纸质版、 三助 信息汇总表(助教、助管)(附件 8 )(电子版)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五、岗位培训

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自行完成岗位培训。

六、津贴发放和岗位考核

参照文件(华南农办〔2015〕128号)执行,经原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决定,自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起,助管岗位每月津贴将提高至1000元/月。 请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在每月 25 号前将当月《研究生 三助一辅 领款审核表(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附件 7 )一式二份交至行政楼 309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老师负责做账统一交至财务处,财务处于每月底或下月初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给研究生本人。《研究生“三助一辅”领款审核表(助研)》(附件6)由各研究生自行交至财务处,不需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盖章,详见关于《优化我校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程序的通知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应重视研究生“三助”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工作的开展。

2.本着信息公开、程序公正、选拔公平的原则,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建议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有教师资格的研究生。

3.各学院、有关部处、有关单位应不断总结用人经验,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努力优化研究生“三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联系人:秦静;联系电话:8528018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9.rar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