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我省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通知

11.04.2018  01:03

 

粤教助办函〔2018〕15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扶贫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86号),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由学生户籍地负责足额发放。为做好发放方式转换前的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资金清算,确保发放方式的转换衔接工作顺利,请各地各学校核查报送我省2017-2018学年和2016-2017学年漏报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根据省扶贫办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建档立卡学生仅限于珠三角7市外的 肇庆 、惠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梅州、河源 等14个地级市的农村户籍学生;全省农村户籍的普通高中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普通高中非建档立卡残疾学生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在高中阶段免学费资助中报送,不列入本次报送范围。

(一) 地市 教育局报送对象

1. 本地学籍2018年春季学期在校 的小学、初中、市(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建档立卡学生,普通高中全日制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填报信息包括学生学籍地和学生户籍地(包括本县户籍本县就读和外县户籍本县就读的学生),具体到 建制县 (市、区),填报附件1。

2. 漏报 本地学籍2016-2017学年 小学、初中、市(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建档立卡学生,普通高中全日制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填报信息包括学生学籍地和学生户籍地(包括本县户籍本县就读和外县户籍本县就读的学生),具体到 建制县 (市、区),填报附件2。

3. 本地户籍2018年春季学期在校和 漏报 2016-2017学年外省就读的 小学、初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专科的全日制建档立卡学生,普通高中全日制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填报信息包括学生户籍地和学习阶段,填报附件3。

(二) 高校 报送对象

2018年春季学期在校和漏报2016-2017学年 全日制广东户籍建档立卡 专科 学生,填报附件4。

(三) 省属中职 学校报送对象

2018年春季学期在校和漏报2016-2017学年 全日制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填报附件5。

(四) 省属普通高中 学校报送对象

2018年春季学期在校和漏报2016-2017学年 全日制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填报附件6。

二、报送要求

(一)宣传到每一名建档立卡学生

按照有关要求,本次清算是在调整生活费补助发放前对 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 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资金的 最后一次清算 。请各地各学校务必做好宣传,消除宣传盲区和工作死角,确保及时通知到本地本校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另外,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新时期(2016-2018年)三年扶贫攻坚 脱贫 的建档立卡学生, 仍可享受补助 政策。

学生要按时将家庭所持有的含学生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对贫困户帮扶记录簿(2016-2018年)》复印件或其他建档立卡证明材料交学校存档,镇政府或镇扶贫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中应有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公章等。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救助普通高中学生交《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学校存档。

(二)认真核对名单,做好信息录入

省教育厅协调省扶贫办提供扶贫数据,近期会将扶贫数据与学籍数据进行比对,并尽快将比对名单分发给各地各学校参考。各地各学校可结合学生上报材料与参考名单进行核对、排查、确认。确认汇总后的人数将作为最终清算 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 建档立卡学生补助资金的直接依据。

请各地各学校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9号)有关要求,协调扶贫、财政等部门,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审核、确认、资助信息录入、数据安全等工作,学生名单、发放情况等明细留存本地本校备查。

(三)其他要求

每个地级市的数据务必以 建制县 (市、区)为单位,请把非建制县(市、区)合并到建制县(市、区)。

请各地各学校于 5 月10日 前上报附件的excel表格和 盖章扫描版

联系人:朱顺平,潘子君,电话:020-3762950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广东省各地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汇总表

2.  广东省各地漏报2016-2017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汇总表

3.  广东省各地2018年春季学期和漏报2016-2017学年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汇总表(外省就读)

4.  广东省内高校2018年春季学期和漏报2016-2017学年建档立卡专科学生人数汇总表

5.  广东省属中职学校2018年春季学期和漏报2016-2017学年建档立卡学生人数汇总表

6.  广东省属普通高中学校2018年春季学期和漏报2016-2017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汇总表

关于报送我省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通知.pdf

附件1-6.zip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