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扩建地下停车场,减轻交通压力,你怎么看?

04.09.2017  18:33

  新学年,新气象,学校建设也有望迎来新规划。在今年市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如何提高学校建设标准,规划校园停车设施建言献策。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对代表和委员的答复函获悉,市发改委将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的规划建设,继续加大学校建设资金投入,并将研究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增加地下交通疏导面积。

  据了解,2016年4月,市发改委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新标准在架空层配置、校舍建筑层数、地下室(停车位)等中小学校建设指标设置上均有重大突破。其中,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平均高于国家标准约40%,高于北京标准约20%,高于上海标准约30%。

  新标准明确了架空层和地下室的设置标准:架空层按不超过生均建筑面积2平方米设置(寄宿制高中宿舍区可适当放宽);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宿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高度。同时,新标准还明确规定,“地下室可设置停车库、设备用房等功能用房,其建筑面积应同时满足人防要求。教学用房、宿舍等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应综合用地条件、建筑方案及停车位数量确定。停车位数量按学校教职工编制人数的50%~80%设置”。

  “下阶段,我委将会同市教育局充分考虑校园占地、地段条件、路网建设等实际情况,研究现有标准基础上增加地下交通疏导面积。”市发改委表示,将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适当扩大地下停车场建设规模,增加地下交通疏导面积,如在学校地下室内建设停车环岛、接送平台等疏导空间,通过疏导空间与市政道路的有效连接,使得上下学时间段家长接送等社会车辆可在地下室内实行通行循环,以有效消除校园内安全通行隐患,减轻校园周边交通疏导压力,避免形成交通拥堵。

  记者了解到,除改善停车设施外,市发改委还将依职能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的规划建设,继续加大学校建设资金投入,确保学校适度超前规划、高标准建设、及时交付使用。

  (记者陈雯莉)

    (晶报)

编辑: 文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