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拟承接“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转移项目主体的公示

01.07.2015  15:25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移“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等级评估”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经资格审查、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等环节,拟确定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广州市晨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机构)作为职能转移承接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反映,书面材料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詹宗超,电话:020—3762686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