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个别学校结核病聚集疫情时有发生
去年年底到今年8月份,广东省内个别学校结核病聚集疫情时有发生,最多的学校先后一共发生了22例。近日,广州市教育局转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学校结核病疫情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明确加强学校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登记报告。
病例的聚集性明显 多为同班或同宿舍学生
《通报》显示,2014年12月以来,广东省个别学校结核病聚集或散发多发疫情时有发生。其中,省民政职业学校先后报告3起结核病聚集性疫情,截至今年8月,该校共报告师生感染结核病22例。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珠海校区今年5月28日报告学生散发感染肺结核8例,省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今年6月1日报告学生聚集性感染肺结核5例。上述疫情病例的聚集性明显,多为同一班级或同一宿舍的学生,有比较明显的流行病学关联。
省教育厅指出,这些疫情的发生,暴露了当前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诸多问题:一是部分学校对结核病防控工作不重视,未能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学生体检、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疫情报告制度等管理措施,导致疫情传播。二是健康教育工作未落到实处,师生和家长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缺乏,导致学生患病后不及时就医或隐瞒病情。三是部分学校学生生活环境的通风条件较差。
新生入学体检要落实结核病筛查
省教育厅重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合作机制,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对策和措施,定期通报本辖区学生结核病疫情和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各级学校要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建立制度,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电脑房、实验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同时,认真落实在校学生每年一次体检工作,特别要组织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工作,尤其要落实新生的结核病筛查工作。要与体检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对体检中发现的疑似或临床诊断结核病散发病例要配合做好登记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和追踪制度,加强病例的早期发现和早期管理。
最后,要加强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的监测和处置。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联系属地卫生部门,在发生结核病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暴发疫情的处置,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协助做好确诊病例的分类登记和追踪管理,务必严格根据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采取休学和复学管理措施。 采写:南都记者 梁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