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务员学法考试 梁旭两年增加宪法常识题

02.12.2015  16:05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东莞市司法局连续两年增加宪法常识类题目在公务员学法考试中的比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人大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为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东莞市司法局连续两年增加宪法常识类题目在公务员学法考试中的比重。在2015年的全市学法考试中,共有包括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等题型的多道宪法常识类考题,比重达到20%,内容涵盖了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宪法的效力、宪法的颁布时间等多个领域,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进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树立宪法意识,市司法局还联合有关部门利用东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建立了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网络平台,组织全市党政机关公务员网上学习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