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宿舍收费不超1500元

14.01.2018  10:11

大洋网讯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宿舍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通知》指出,根据目前广东省各类学校学生宿舍条件已有较大改善的实际情况,将学生宿舍类别档次由原来的四类六档,简化归类为普通学生宿舍、三级学生公寓、二级学生公寓和一级学生公寓四类四档。其中,收费标准最高的“一级学生公寓”不得超过每学年1500元。

    《通知》明确,住宿标准中水电费的标准已包含每生每月4~5立方米的用水和8~10千瓦时用电费用;二级和一级学生公寓同时包含每生每月1.6立方米的热水,该1.6立方米热水不得与应包含的水、电重复计算。住宿费不含水电费的,其费用由学校据实向学生计收;含水电费但超出规定范围用水用电及热水的,仅对超出部分据实计收,不得重复计收热水费和水电费。同时,高校宿舍如遇新增安装空调、新增安装电梯的,可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基础上,每生每学年分别加收100元。

    《通知》强调,学生住宿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学校统一安排,严禁按照学生出钱多少安排学生住宿标准。如学校客观条件允许,学生自愿,实际安排住宿人数少于规定的住宿人数时,住宿费标准可按该类宿舍规定的收费总额进行分摊。

    据悉,新政自2018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其中,2018年秋季入学的学生按规范后的住宿费标准执行,2018年秋季前已入学的在校学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意见反馈渠道

    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1月9日~19日

    信函邮寄: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

    邮编:510031

    传真:(020)83134195

    电邮:[email protected]

(信时记者吴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