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运毒案呼唤涉毒犯罪预防教育

29.12.2014  11:06

  【辣评】

  林德培

  本报报道,梅县区某中学两名在校中学生在察觉到帮人送的“货”是毒品时,竟认为没有获取经济报酬不算违法,仍继续帮毒贩跑腿。最终被梅县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

  这两名法盲少年的糊涂行径让人痛心,也给我们留下了沉重的思考:成长在阳光下的花季少年,如何避免走上黑暗肮脏的道路?在现实生活中,青少年缺乏人生阅历,法制意识薄弱,心智不成熟,判断力弱,很容易被各种表象所诱惑。加上大多与家长缺乏沟通,又脱离监护人监护,缺乏必要的约束和帮助,容易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文化垃圾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误入歧途。不少毒贩正是利用青少年的幼稚和老实,通过威逼或利诱将他们变成 “运毒工具”。

  梅州中级法院对近五年来审理的涉毒案件分析结果显示,毒品犯罪被告人中未成年人占8.19%。这说明未成年人涉毒已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就此而言,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之下,加强未成年人的涉毒犯罪预防教育,已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家庭和学校应该作为第一道防线,通过经常举行家长会、家长法制课堂等形式,提高家长教育子女防毒、抗毒的防御能力,让他们自觉树立“莫沾毒品”、“莫交毒友”的意识。当然,预防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不能轻饶将他们引入歧途的毒贩,对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等行为,在量刑上应从严从重,提高犯罪成本。

  此外,社会监管不能成为一个空口号,亟需各方提前设“卡”,酒吧、KTV等未成年人不宜的娱乐场所,应该普及毒品危害教育,扫除毒品泛滥现象。只有政府和民间齐心协力构筑“防火墙”,才能形成有效的预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