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30.12.2015  14:56

 

12月29日上午,学院第三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嘉禾校区召开。院领导张文彪、杨卫平、任克勤、夏蔚及教指委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文彪院长主持。 教务处吴远亮处长代表教指委秘书处对《广东警官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广东警官学院课堂教学礼仪规范》、《广东警官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学院2014年教学成果建设奖励工作进行了报告和说明。 与会人员就会议事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加强教材管理,以“科学性、实用性、创新性、思想性”等为原则优选教材。规范教材选用程序,建议建立教材续选等制度,提高教材选用效率。修订和完善教材采购与招标制度,建议明确规定学院规划建设的教材与教师自编教材的选用办法,加大学院规划建设教材的使用力度等。指出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亮点不明显,建议以专业建设目标与任务为重点,明确需继续保留的专业及规划建设的专业等。 夏蔚副院长赞同公安类专业与非公安类专业学生上课严格执行课堂教学礼仪规范。建议教材选用应与教学时数、教学要求相适应;建议教学时数在16学时以下的专题讲座,可以不选用教材,教学时数在16学时以下(含)的课程则应该使用教材;建议专业选修课统一要求学生选订教材。 任克勤副院长认为课堂教学礼仪规范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师生上课执行课堂教学礼仪规范十分必要。同时,指出公安类专业与非公安类专业学生课堂教学礼仪规范应有所区别,建议公安类专业学生上课执行“报告制度”,非公安类专业学生上课执行“上课、起立、坐下(解散)制度”。 杨卫平副院长指出制定教材管理办法对规范管理教材,提高教材选用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教材选用原则中增加与课时、学时相适应原则。指出活页讲义成本高,易造成资源浪费,建议适当采用电子教材,鼓励教材循环利用。指出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重点不突出,建议以专业建设目标与任务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措施要求和方法步骤。 张文彪院长作了总结讲话。一是认为制定教材管理办法十分必要,要求教务处根据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教材管理办法;二是充分肯定课堂教学礼仪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课堂教学礼仪规范是开展警务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充分展示学院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建议公安类专业学生上课严格执行“报告制度”,非公安类学生上课执行“上课、起立、坐下(解散)制度”;三是建议按照《广东警官学院教学建设成果奖励办法》从严做好2014年度学院教学建设成果奖励工作,对完全符合奖励标准的项目给予奖励,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下发文件进行奖励。四是指出《广东警官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存在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明显、专业定位略失精准等问题,建议按照学院总体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围绕打造在省属公安院校具有核心竞争力品牌的专业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十三五”专业建设的重点,打造出重点突出、亮点明显、竞争力强的专业。(供稿/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