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单独二孩”实施两月 3762户申请3021户通过

06.06.2014  14:03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俊报道:羊城晚报记者5日从深圳市卫计委组织的“直通车”接访现场获悉,深圳自3月27日启动“单独二孩”政策至5月20日,全市共受理申请3762单,其中,3021户单独家庭通过审批。

此外,深圳市卫计委信访部门近来也接到不少群众来访。昨日上午,深圳市卫计委副主任孙美华接访了两位来访者并就计生问题做了解答。

【接访案例1】

再婚夫妻能否再生 初判抚养权说了算

何先生和妻子刘女士(化名)离异后再婚,双方都与前任配偶育有一孩。刘女士4年前离婚时,6岁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前夫;何先生3年前离婚时,9岁半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自己。何先生去年10月和刘女士组建新家庭后,一直想拥有一个共同的孩子。

婚后我们多次向我俩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询问了再生育事宜,结果社区工作站的计生工作人员都答复我们,只需要将我女儿的抚养权变更给我前妻就可以了。”何先生说,之后他就去福田区人民法院做了民事调解,把孩子抚养权变更给了前妻,并一次性支付了女儿到成年的抚养费。然后又拿着各种材料去了双方户籍所在的社区去盖章,结果到了街道办办理时却被告知不予认定。

街道办给出的解释是,依据广东省的计划生育条例,现在我女儿的抚养权不是初次判定的,变更的不予认定。”何先生很苦恼,妻子已经怀孕3个月了,如果将孩子生下来,将被认定为超生,不仅面临着高额罚款,妻子的工作也会丢。

孙美华表示,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19条第3项,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本人,因变更抚养关系造成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不再安排生育。

【接访案例2】

二孩”政策前超生不“豁免

来访人王阿姨称,自己38岁的独生女现育有两个孩子,因为女儿和女婿家庭收入低,孩子开销大,没有能力负担超生罚款,因此第二个外孙至今没有落户,孩子今年已经3岁半了,马上要面临上幼儿园的问题,可却一直“黑户”。王阿姨认为,既然广东省的“单独二孩”政策已经落地实施,自己的女儿也符合政策,她为什么不能享受这个待遇,“其实只是提前三年把孩子生下来而已”。

孙美华说,来访人的家庭情况的确让人同情,可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按照国家和省的计生条例,在政策出台前(3月27日)单独家庭已经生育二孩的属于违法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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