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落地 产假纳税建议以家庭为单位
广东代表团今日出发赴京 代表建议推扶持措施确保“二孩”政策落地
广州日报记者卢文洁、杨洋、任珊珊、卜瑜、申卉、廖靖文、赖伟行、贺涵甫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住粤全国政协委员和广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陆续抵京。在代表、委员们准备参会的“行囊”中都有什么内容?他们准备了哪些建议和问题带到北京?记者采访获知,“二孩”政策落地、食品安全、医改、防范拐卖儿童等热点问题,代表、委员们都给予了足够关注。
代表关注:生育意愿不太乐观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虽已实施,但连续几年为政策出台鼓与呼的代表却没有止步,他们今年继续关注二孩问题。
二孩政策实行后,工薪阶层的养老负担、生育负担在急速加重,可能因缴税压力较重影响生育意愿,有悖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初衷。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将向大会提交《关于完善二孩政策配套的建议》、《关于实施按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建议》、《关于发展和规范家政服务业有效缓解家庭人力负担的建议》三个建议。
“如果只有允许生的政策,没有任何扶持的政策,并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全国人大代表、原广东中山纪念学校校长贺优琳也留意到,虽然国家允许生育二孩,但实际的生育意愿并不太乐观。他说实行了三四十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已经改变了中国人的生育观,目前生育意愿大致在1.6~1.8之间。从2014年初开始到2015年中,一年多的时间,符合单独二孩政策的夫妻中仅有13%左右申请了再生育。
建议1 夫妻灵活调剂产假时间
朱列玉指出,生育已成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遭受职场隐性歧视的主要原因。根据上月底公布的“我要生二孩——二孩意愿及现状调查”,仅仅只有23.3%的妈妈愿意为生育二孩辞职回家,80.3%的女性认为现有生育假不够。
朱列玉建议社会政策能支持女职工工作与家庭平衡,进一步延长生育假。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共享产假,在保证女性有足够产假的前提下,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产假可在夫妻中灵活调剂分配休假时间,促进男性更积极地参与到照料子女中。
代表贺优琳也赞同将产假延长,他建议女方生育二孩的产假时间要比第一胎长一个月,同时也适当延长男方产假。
同时,朱列玉建议国家政策规定生育保险为强制性购买保险,加大财政投入,根据企业生育保险申领情况,给予企业税费减免,填补产假员工替代人手的工资,以补偿企业付出的成本。
建议2 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普通工薪阶层尤其是“双独家庭”育儿、养老的经济压力很大。双独家庭要负担照料四个老人,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人有固定工作,和夫妻双方都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家庭相比,前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带来的负担更重。
朱列玉指出,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结构过于简单,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例如,A、B两个家庭都是三口之家,A家庭只有A1每月收入8000元,整个家庭都依靠A1抚养,B家庭B1、B2、B3每月的收入都是5000元,如果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A1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降低,但B1、B2、B3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但显然,这样的提高对A家庭来说并不公平。
朱列玉建议,按家庭为单位实施分类综合所得税,能够兼顾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的原则,又能考虑到家庭负担因素。可以考虑年薪12万元以上的家庭先行综合征税,最终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的综合分类所得税制模式。
建议3 完善家政信用档案
为避免出现入托难、入学难等问题,政府应提前谋划布局幼儿园和小学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发展普通家庭可以负担的公共托幼服务。贺优琳建议,政府需要做好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服务,营造一个愿意生二孩的社会氛围。
根据“我要生二孩——二孩意愿及现状调查”,在近三万份的受访者中,有超过80%的受访者将“没有人带”视作要二孩的最大困难,同时,仅有12%的受访者表示家中雇用了家政人员。朱列玉认为,应对家政业设立准入门槛,提供规范的家政人员服务培训,建立供需畅通的家政电商平台,完善家政人员信用档案,加大对经营、从业失信与雇主侵权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规范家政市场,对“天价月嫂”“天价育婴师”现象进行合理调控,避免“毒保姆”悲剧重演。
朱列玉还提议,设立“中国二孩日”,加强对公众“现代养育”知识的宣传,打破不必要的“二孩恐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