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27.10.2014  21:05

粤科函高字〔2014〕135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孵化育成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关于开展“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230号)、《关于大力发展前孵化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粤科函高字〔2013〕910号)等文件精神,拟遴选一批前孵化器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和科技创业孵化1链条建设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请对照附件条件,按其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对专业孵化器、新型孵化器和以投资在孵企业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孵化器,条件适当放宽。

  三、文字材料一式3份,电子光盘1份。

  四、请于2014年11月15日前,由地市科技局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将所有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何慧芳,020-83163263
  省科技厅高新处:黄攀,020-83163635
  电子邮箱:chloe_he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909室

  附件:
  1. 前孵化器试点单位申报要求
  2. 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
  3. 科技企业加速器试点单位申报要求
  4. 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试点单位申报要求


省科技厅
2014年10月2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