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11-2015年)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5〕90号)
粤安监〔2015〕90号
关于开展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2011-2015年)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通知》(粤财评函〔2015〕25号)的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11-2015年)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11年至2015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王秀文、朱海珊;联系电话:020-83135927、783135378;传真:020-83133394;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联系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安监大厦,邮编510060。
附件: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11-2015年)使用绩效
评价工作方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
附件:
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11-2015年)
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为推进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科学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5〕34号)和《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评〔2014〕7号)等有关规定,省安全监管局决定开展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11-2015年)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到期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的通知》(粤财评函〔201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衡量项目组织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了解和分析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事业健康发展。
(二)自评范围
本次绩效自评范围包括:省安全监管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1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安监〔2011〕189号)、《关于下达2012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安监〔2012〕112号)、《关于下达2013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安监〔2013〕191号)、《关于下达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的通知》(粤财工〔2013〕338号)、《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安监〔2014〕153号)、《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应急项目)的通知》(粤财工〔2014〕396号)、《关于下达2014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省政府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安监〔2015〕57号)、《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安监〔2015〕46号)等2011年至2015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详见附件5-12)。评价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实施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省安全监管局成立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负责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布置、审查核实、总结评价本部门及所有项目单位的自评情况。评价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省安全监管局巡视员 黄晓涛
副组长: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处长 丁 林
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调研员 王昌国
组 员: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副调研员 朱海珊
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主任科员 王秀文
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会计 郑钟祥
三、自评内容
自评内容按照省财政厅《通知》规定的自评内容执行,主要包括:
(一)前期准备。主要包括到期资金分配及其支出项目(论证决策的科学性)、目标设置及确认(目标设置完整性、目标设置科学性)、保障措施(组织机构健全性、制度完整性、预算安排科学性和进度安排合理性)。
(二)资金管理。实施过程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支付情况、使用规范性等内容。
(三)项目管理。实施过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实施程序、项目监管、项目进度管控等内容。
(四)绩效情况。主要包括经济性(预算成本控制)、效率性(完成进度及质量)、效果性(社会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和公平性(支出的公共属性或公众满意度)。
四、自评材料内容及报送方式
(一)自评材料
自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报送自评材料的正式函件;
2、本部门(单位)自评工作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1)。包括自评组织工作落实情况,自评项目重点抽查情况,自评材料及相关附件资料报送情况、自评材料内容质量情况,本部门评价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支出项目的总体绩效及主要问题,相关建议及有关说明等。
3、各项目的自评材料。包括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4)。
4、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但需要随函附上目录清单,并报送佐证材料电子文档(可刻录光盘)。具体包括如下三类:
(1)资金方面:资金支出明细表、资金明细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文件、主管部门的资金下达文件、财政资金下达文件等。
(2)项目方面:申报立项的文件资料、项目调整的文件资料、项目管理办法、招标合同、完工项目的验收资料(基建项目还包括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文件等)、未完工项目的年度总结评审资料、监督管理等佐证材料。
(3)绩效方面:绩效评价指标所对应的有关佐证材料。如:项目所提供公共产品数量的证明、项目所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二)报送要求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内各项目自评的基础信息,根据汇总信息填写《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撰写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一式两份,一份报省安全监管局,一份留存备查。同时,为做好迎接省财厅现场评价的基础工作,要督促本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按要求完成自评后,将自评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和电子版光盘),一份自留备查,一份报送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
由省直有关单位直接向省安全监管局申报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完成自评后直接将上述自评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式两份,一份报送省安全监管局,一份留存备查。
各项目承担单位、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有上报的自评材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和省直项目承担单位请于7月8日前将相关自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在完成自评后先将自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安全监管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汇总上报
省安全监管局根据各地级以上市、省直各单位自评工作的情况,于7月10日前汇总统计、分析总结2011-2015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并按照《通知》要求,将自评报告和有关材料报送省财政厅。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行政效能和用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精心制定本单位(项目)自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汇总报告等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检查、汇总报告本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的自评工作和本部门项目的自评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自评工作。
(二)认真自评,以评促改。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照自评内容,逐项实施评价。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通过自评,加强查缺补漏工作,建立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建立完整的专项资金项目资料档案,并以项目为单位做好备查准备工作。
(三)规范自评,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早行动、早部署、早自评、早上报材料,并确保自评资料的齐全性、完整性和正确性。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收集、审核本地区内各项目(包括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及本市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自评材料存档备查(省财厅将择期组织评价小组开展项目绩效现场评价),并在各项目自评材料基础上分析汇总,形成上报省局的自评材料按期按质报送省局。对逾期不报或延期报送自评材料的地市及项目承担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本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客观填写各项基础信息,按规定格式撰写自评报告。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要及时将本件传达至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指导并掌握辖区内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自评工作动态,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要抓紧催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在开展自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当地安全监管局或省安全监管局联系沟通。
附件:1、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2、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3、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附填写说明)
4、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5、2011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6、2012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7、2013年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8、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急项目)安排情况表
9、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10、2014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省政府专项
工作经费)项目计划表
11、2014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应急项目)资金
安排情况表
12、2015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
附件: 附件1自评工作情况(参考格式).doc |
附件: 附件2: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表.xls |
附件: 附件3-1: 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基础信息表.xls |
附件: 附件3-2 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doc |
附件: 附件4 自评报告(参考格式).doc |
附件: 附件5:2011年计划表.PDF |
附件: 附件6:2012年计划表.pdf |
附件: 附件7:2013年计划表.PDF |
附件: 附件8:2013年应急项目.PDF |
附件: 附件9:2014年计划表.PDF |
附件: 附件10:2014年省政府专项工作经费计划表.PDF |
附件: 附件11:2014应急项目.PDF |
附件: 附件12 2015年计划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