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2015〕7号文和印发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5〕40号)
粤安办〔2015〕40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2015〕7号文和
印发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粤及省属企业: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现转发给你们;我省结合实际制定的《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落实。
联系人:庄淑莹、郑艳楠,联系电话:020-83135905、8313579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
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
〔2015〕7号);
2.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关于观看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
的通知(安组委办〔2015〕3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PDF |
附件: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2015〕7号文和印发广东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附件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