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咨询日活动

01.12.2017  19:43

广东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咨询日活动

 

        从2017年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月1日,广东省安委办联合广州市安委办、天河区安委办在广州联合举办了“省、市、区《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拉开了我省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的帷幕。

宣传周咨询日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设置了多个咨询台,省市区都派出法律专家在现场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答民众对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疑问。除此之外,还为民众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读物,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随着民众对《安全生产法》的了解,民众的学习热情也高涨如潮。

群众现场咨询

        继此次《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开锣后,还有为期一周的宣传周活动,民众可踊跃参与,进一步提高安全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让安全理念相伴而行。

        今天的咨询日活动还结合宣贯昨天(11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修正)》来展开,此次修正涉及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安全生产费用、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等条款。其中,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我省率先在全国将有关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的政策在法规层面加以确定,进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推进我省依法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