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 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情况的通报(粤安办〔2015〕134号)

08.12.2015  09:32

粤安办〔2015〕134号

 

 

 

关于全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员队伍   加强镇(街)园区安全

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

      5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安〔2015〕10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这段时间以来我省各地贯彻落实《意见》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高度重视,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意见》下发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高度重视,积极推动。一是领导重视,认真部署。广州、肇庆、梅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江门、中山、阳江、云浮等市分管领导迅速作出批示,就加快组建本市专职安全员队伍作出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韶关、汕尾等市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审定实施方案。二是调查研究,认真摸底。肇庆市安全监管局在对本市实际情况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贯彻《意见》给省安全监管局提出了多项建议,并由局长带队到省安全监管局就贯彻好《意见》进行汇报、沟通。三是主动沟通,争取支持。贯彻落实《意见》需要取得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支持和发挥安委办的协调作用。阳江市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和注意发挥安委办的作用,通过安委办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责,明确市人社局负责制定专职安全员工资待遇标准、指导专职安全员招聘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按照省市要求,制定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组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组建工作。四是拟订方案,狠抓落实。广州、肇庆两市行动最快,迅速制定实施意见,提出全市各区镇、街的人员配备和市、区两级财政对镇(街)资金支持标准等事项,并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意见后,在全省率先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实施。五是因地制宜,勇于创新。汕尾市以市委、市政府办两办名义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镇村和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是目前全省唯一党政联合发文实施《意见》的市。顺德区结合实际,对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配备标准、管理体制、工资待遇等作进一步的细化,提出了“专职安全员从助理等级八级作为入职月薪,即3890元/月”等具体的规定。中山、茂名、江门等市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轻重,将每个镇(街)和园区细分为三个档次配备专职安全员,增强了政策措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广州市除明确专职安全检查员的工资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外,市财政还给每个镇街补助开办费20万元。

二、工作落实不平衡,个别地区工作推动亟待加强

截止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以市府办或市安委会文件印发实施方案的有13个地市,分别是广州、肇庆、深圳、江门、中山、韶关、河源、阳江、茂名、云浮、揭阳、汕尾、顺德,这些市已经开展组建或重新整编专职安全员队伍;拟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本地实施方案的有佛山、东莞、惠州、梅州、清远、湛江、汕头7个地市;有2个市直接转办县区,珠海市政府以拟办件的形式直接交转所属县区政府分别办理落实,珠海市安监局跟进指导协调;潮州市直接以安委办的文件将省安委会的文件送县区阅办。落实情况各市进度都慢于省《意见》的规定要求,存在问题仍然不少:一是部分市向市委市政府的沟通汇报工作不够。个别市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分管领导仅要求市安委办牵头办理,没有认真研究和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这说明一些市安全监管局没有很好地向分管领导等认真请示汇报。二是推动工作落实力度不够。个别市强调地区发展不平衡、财政困难为理由,对落实省的《意见》要求存在“等、靠、要”的畏难思想情绪,行动拖拉,工作推动不力,严重地拖了全省工作的后腿,影响了全省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的建设。因此,请有关市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握好实施《意见》的机遇,知难而进,狠抓落实,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更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否则与珠三角地区的差距将越拉越大。《意见》的出台是经省安全监管、编制、财政和人社等部门认真调研、共同努力,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出台的,各市要善于利用和贯彻好政策文件,想办法推动落实。广州、中山、汕尾等市就是很好的例子,分别在现有较好的基础上再大幅度增加了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同样,东莞市也将进一步大幅增加基层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力量和装备。

三、主动作为,确保《意见》按时保质保量落实

下来,各市不论是否已印发了《意见》的实施方案,还是即将印发实施方案都要继续大力推动,狠抓检查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快工作推进步伐。尚未出台方案的市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早日颁发实施;已出台方案的市,要加大对县区落实情况的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一个一个县区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培训到位、装备到位。

二是各市要加强对县区贯彻落实《意见》的跟踪落实,并于12月31日前向省安全监管局上报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并按照《意见》要求于2016年2月前将贯彻落实《意见》总体情况报省安委办。

三是省安委会已将各地落实《意见》、加强专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地一定要加快抓好推进和落实工作,争取责任制考核取得好成绩。

      此外,省安委办年底前将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部署开展的全省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12月中下旬将对各市政府落实《意见》的情况一并进行重点督查。

专此通报。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