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出台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基层队伍建设

31.12.2015  10:10

佛山市出台安全生产重要政策措施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责任

体系和基层队伍建设

 

近日,佛山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的意见》和《关于适当增加基层安全生产专职监督检查员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安委会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责任落实和夯实基层基础两个核心关键,建立更有力、更严密、更高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稳定、发展和壮大基层队伍。

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 强化了组织领导,提出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会议部署、带队检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履职具体要求。 二是 强化党委部门支持保障责任,如细化组织部门具体支持措施,建立挂职制度,要求新提任副处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到市区安监部门挂职。 三是 进一步延伸和发展“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各镇(街)全面实现常务副镇长(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 四是 实行更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按照规定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的,移交组织部门处理。

在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上,迈出了更大的步伐。 一是 破解监管力量不足,要求全市近8成的镇(街)配备25至35名以上安全监管人员,监管人员总数将突破1100名。部分监管力量薄弱的镇街将增加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200%以上。 二是 破解行政执法证减少问题,全市镇(街)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调剂达到6至8名以上。 三是 破解村(居)监管员身兼数职问题,要求全市759个村(居)配备1-2名专职安全员。其中,禅城区平均每个村(居)安全员将率先达到2-3名。 四是 破解队伍流动性强、人心涣散问题,实行“职业防护津贴”+“职称补贴”两大制度,其中,职业防护津贴全省首创,每人每月不少于500元;获得初级、中级、高级相关职称者补贴分别不少于100元、300元、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