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杨 富
(2013年2月21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通报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建议。
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1月17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作了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打非治违”,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扎实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他强调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永远要从零做起,要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要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安监干部。
1月18至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张德江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其中 肯定了我省坚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 “ 一岗双责 ” 的做法和成效; 会议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必须进一步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领导抓好工作推动,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强法制教育,严格监管执法。深化矿山整顿关闭及交通运输、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科技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推进职业危害防治。加强队伍和作风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安监干部。
二、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全省各类事故伤亡人全面下降,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总量保持下降趋势,2012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4301起,死亡6355人,受伤2932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3.7%、6.3%,继续保持了8年来的下降趋势。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同比呈全面下降趋势。全省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410起、死亡429人,同比分别下降10.1%和5.7%,火灾事故8051起、死亡96人,同比分别下降0.7%和16.5%;道路交通事故25719起,死亡5714人,同比分别下降3.3%和2.7%,水上交通事故41起,死亡3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6%和8.3%;铁路路外事故45起,死亡4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2%和26.8%。渔业船舶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或失踪)22人,同比下降48.8%,农业机械事故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三是较大以上事故有所控制,2012年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96起,死亡354人分别减少3起、少死亡28人,分别下降3%和7.3%。发生了重大事故2起,分别是广州“6·29”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爆燃重大事故,死亡20人,清远“8·27”运输车辆炸药爆炸重大事故 , 死亡10人,事故起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宗,少死亡7人。 四是 控制指标进度情况不平衡。虽然我省连续第8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但各地指标不平衡,22个地区中,只有深圳、佛山、江门、茂名、肇庆、梅州、顺德等7个市各项控制指标均在控制指标内,另有7个地区有1项指标超标、5个地区2项指标超标、3各地区3项控制指标超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 一岗双责 ” 。 2012年,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初步形成了全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副职领导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 一是 安全生产领导格局全面提升。2012年初,省安委会对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朱小丹省长亲自担任省安委会主任,省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安委会成员,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21个县(市)区结合换届工作,全面做到了由同级党委常委、常务副市(县、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强化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是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省第一次由各市市长代表本级党委政府、省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与省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年初,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印发了《广东省安委会组成单位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落实省直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打下了基础。 三是 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省委组织部、省安全监管局 组织了21个地级市,以及各县(市、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常委、常务副职近200人,进行了为期5天的脱产培训,切实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同时,利用各市(县、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平台,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宣讲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加深各级党政领导对“一岗双责”制度内涵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四是 认真组织开展2011-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2013年初,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安委办组织了对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1-2012年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共有7个地方党政领导班子、5个部门领导班子和60名党政领导干部获得了优秀。 五是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和《广东省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加强了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的跟踪指导力度。
(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我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一是 全面实施《广东省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截至2012年末,全省标准化达标企业累计达17195家,比2011年增长236%。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较快,全省15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已有1403家(92.3%)企业完成了自评。 广州、佛山、汕头、湛江 等市已完成全部非煤矿山企业达标建设; 佛山、惠州、江门、茂名 等市已完成全部危险化学品企业达标建设; 珠海、佛山、江门 等地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成绩明显,进度已经过半。 二是 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安〔2012〕1号),对规范全省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提出了统一标准。印发实施了《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并指导协调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制定工作,推动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是 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设。各地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试点,促进企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 打非治违 ” 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从4月中旬开始,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刘志庚副省长任组长、有关省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领导全省专项行动。并且出台了多份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我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部署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省经信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广东海事局 等单位都成立了以一把手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部门和单位的“打非治违”行动,全省22个地区也都迅速成立了以一把手或常务副职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 广泛发动群众。我省不断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辨识要点,鼓励群众举报,完善奖励制度,积极发动群众加入到专项行动中来,营造良好氛围。 省安全监管局 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 省公安厅 组织开展了“清剿火患”、“火灾案例警示”、“百声万家消防大宣讲”活动, 省住建厅、质监局、广东省事局 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 全省各市 都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营造了良好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氛围。 三是 打建结合,注重源头治理。各市结合“三打两建”工作,一手抓“打”,重拳出击,严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惩相关责任人,着力深挖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一手抓“建”,深入分析研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层次的客观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源头管理,努力消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滋生的土壤。 广州、珠海、佛山、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湛江、茂名、肇庆、云浮 等市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措施得力、成效较好。 四是 加强督促检查,我省在今年7月16日至25日组织了14个督查组,由“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厅级领导带队,分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并专函督促各地抓紧落实整改省督查组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消灭事故隐患于萌芽状态。8月9日,省政府召开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情况汇报会,刘志庚副省长专门听取14个督查组组长汇报,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研究部署继续加强“打非治违”工作。 五是 狠抓“回头看”,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我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以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四个一律”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等方面的工作为主要内容,组织了“打非治违”“回头看”行动,突出对事故频发、非法违法行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和地区进行重点执法、重点检查,加强对已经取缔关闭的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共组织各类检查组14.9万个,出动检查人员138万人次,检查企业75.6万家,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50万处,其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9140家,行政拘留3544人,追究刑事责任689人,罚款33597.9万元,保持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打击了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着力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其中, 道路交通方面 ,我省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省公安厅 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对7座以上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六必查”,持续保持对“三超一疲劳”和酒驾、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文明示范公路建设,加强城市道路秩序整治,依靠基层组织打击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 省交通厅 规范长途班线客车市场经营行为,切实落实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遏制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动;同时深入开展公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危桥等的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省农业厅 突出抓好农机安全整治工作,联合公安交管、安监部门开展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各种违法和违章行为的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拖拉机非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拖拉机作业安全和道路行驶安全。广州、韶关、惠州、清远、揭阳等5个市治理“三超一疲劳”工作措施比较有效。 消防方面 , 公安厅 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活动,及时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深入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目前已有30%的镇街基本达到网格化管理建设要求。狠抓重点单位管理,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建筑消防设施“身份证”管理,全省2万多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建立“户籍化”档案,全部落实“一对一”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实现了重点单位信息一网通、管理信息化,有效提升了动态管理、自我管理水平。 广州、深圳、韶关、东莞、中山 等5个市“清剿火患”专项行动效果排在全省前面。 危险化学品方面 , 省安全监管局 突出重点对在建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未经批准的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此外,还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特别是外地车辆在我省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力度,对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的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方面 , 省建设厅 继续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建筑消防4类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监理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建筑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此外,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冶金和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等行业领域也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突出重点时段,确保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省安委会印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六项工作任务,并将“百日行动”情况纳入2011-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省安委办还制定了省安委办领导分片督导工作制度,确保相关工作的实效。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据统计,百日行动期间,全省共组织各类检查51574次,出动检查人员41万人次,检查企业13.4万家,发现整改一般隐患21.2万处,整改率达98%,发现整改重大隐患217处,整改率达96%,发现整改重大隐患217处,整改率达96%。 深圳、韶关、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肇庆、潮州、顺德 等11个地区在 “百日行动”期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全省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了十八大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十八大后,我省又将 “百日行动”期间相关措施延至年底,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年度任务的完成。
(六)切实加强职业危害控制工作。 我省认真落实新《职业病防治法》, 省安全监管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密切配合,切实加大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一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省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及制品、金矿开采和粘胶剂生产或使用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共检查企业25407家/次,发现问题隐患48296项,其中,责令当场改正20015项,责令限期改正27425项,责令停产整顿1595家,提请关闭951家,确保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免受、少受职业病危害。 二是 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2012年,全省登录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的企业共计6.28万家,完成申报备案的企业共计5.2万家,申报企业总数量排名居全国第一。 三是 及时妥善处理职业病危害事件,加大了对侵害从业人员健康权益的用人单位的惩处,维护了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
(七)落实安全生产 “ 十二五 ” 规划,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继续推进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推动各项重点工程和项目的尽早启动,组织好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立项前期工作,组织开展我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期检查工作,确保为各项安全监管任务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一是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加大对安全生产科研项目和先进科研应用的扶持力度,以科技手段提升安全水平。二是全面启动重大危险源评估与备案,并初步建立了全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大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三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行业应急演练活动,加快启动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四是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扶持中介服务机构做强做大,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五是继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2012年,省财政预算安排了1亿500万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八)围绕 “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我省紧紧围绕全国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确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安全咨询日、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论坛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积极宣传项德启同志先进典型事迹,弘扬了安全监管基层战线敬业乐业、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为安全监管系统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九)认真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挥事故调查处理的警示作用,严肃惩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今年我省共发生了2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省政府依法成立了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目前两起事故调查报告已报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加强了对各地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督办,今年以来共督办71起,提高了各地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水平。今年以来,我省共查处结案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67起(含2011年发生,2012年结案的事故),共追究相关责任人24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9人,党政纪处分74人,经济处罚68人。
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省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较大以上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相当严重,各类安全隐患大量存在,职业病发病率依然较高。安全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此,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十分警惕事故的反弹。我们要以全面贯彻实党的十八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朱小丹省长和刘志庚副省长的讲话精神,以昂扬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2013年重点工作建议
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 总体思路 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实行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实施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落实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安全培训,夯实安全基础。 总体目标 是: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继续下降,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进一步好转。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建议: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促进“平安广东”创建;完善考核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实施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安全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着力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