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37期)

16.12.2015  16:09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

 

(第37期)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6日

 

 


第八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在我省举行

广东代表队囊括企业组和工会组冠军

     

由广东省安全监管局、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和澳门劳工事务局联合举办的“第八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于2015年12月1日晚在广东广播电视台演播厅举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徐绍川、副省长刘志庚、省政府副秘书长卢炳辉、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省总工会副主席张振飙、香港劳工处助理处长胡伟雄、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副主席陈海寿太平绅士、澳门劳工事务局局长黄志雄等出席活动并为竞赛优胜队伍颁奖。刘志庚代表省政府现场致辞。

      刘志庚首先对国家安监总局和港澳各界朋友长期以来给予广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认为,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自2004年首次举办以来,对促进三地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交流,提升三地职业健康合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高度关注,已成为粤港澳三地合作交流的一个核心品牌。他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安全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粤港澳三地在职业健康、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提高民众安全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粤港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应有贡献。

      本次安全知识竞赛由粤港澳三地代表队各派出一支企业组和工会组参加,比赛分四个环节进行,除传统的必答题和抢答题外,还专设了装备题和看录像题找错题。不但检验了各位队员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还通过看录像判断的形式,检查队员纠正生产岗位上种种不安全不规范行为的能力;通过防护装备的选择和穿戴,检验队员对特殊工作场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能力。经过四个回合激烈角逐,广东代表队囊括了企业组和工会组冠军,澳门代表队荣获企业组和工会组亚军,香港代表队荣获企业组和工会组季军。竞赛颁奖典礼结束后,省安全监管局黄晗局长将“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赛旗移交到澳门劳工事务局黄志雄局长手中,“第九届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将于2017年在澳门举行。

 

 

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座谈会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分析会在江门召开

 

      11月25-26日,省安全监管局在江门市召开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座谈会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传达贯彻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精神,总结分析今年以来我省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周永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我省今年来狠抓监管执法和隐患治理,推动了我省工贸行业2015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趋好。今年1-10月,全省工贸行业企业共发生事故57起、死亡57人、受伤21人、直接经济损失2530.6万元,同比分别减少18起、9人、14人和增加1429.1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4%、13.6%、4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29.7%。通过五个坚持推动了工作落实:一是坚持抓事故预防,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监管执法工作。二是坚持抓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重点行业安全管理基础。三是坚持抓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工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坚持抓重点地区攻坚,进一步推动工贸企业实现本质安全。五是坚持抓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创新提高监管能力。

      会议要求,各地要抓好年尾和明年开局工作。一是认真吸取去年顺德区“12·31”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断增强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从严、从实、从细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深入开展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要扎实推进工贸行业液氨使用、涉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三项治理”工作。对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跟踪监管。三是要着力强化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四是要抓住重点行业领域,遏制事故总量上升势头。五是要创新监管理念。六是要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和监管水平。

 

 

【改革专栏】

 

顺德出台首份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实施制度

 

      11月19日,顺德区印发《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及《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行业监管分工目录》、《顺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领域监管目录》,对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和规定,这是顺德目前最全面最细致的一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梳理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权责清单。监管意见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性规定予以了明确划分规定,让监管权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向列明了从区级机关、各镇街,直到各村(居)民委员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横向划分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职责,区分了“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区分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安委会”、“安委办”的职责,区分了“行业主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专项领域监管责任”。

      二、明晰了安全生产监管的共性监管指标。虽然《安全生产法》规定了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但是具体执行中,对应该“如何管”、“管什么”并未明确规定,为此此份监管意见在实务操作中总结归纳了14点监管基本要求,让安全监管有指向、有指引、有指标、有落实。

      三、建立了分类分级的监管制度。监管意见根据行业特点、风险程度、经营状况等综合因素,将生产经营单位监管等级划分为4个等级,重点加强对1、2、3等级监管,通过分类分级重点监管制度结合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破解了基层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和监管对象数量庞大之间的矛盾,既减少了对低风险企业的不必要干预,又提高了监管效率,实现了风险分级,科学监管。

      四、突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整治重点。监管意见明确了三类整治重点,一是“打非治违”作为重中之重,明确列举了6种“打非治违”的情形,予以重点打击;二是重点查处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最大程度减少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三是抓紧“源头治理”,监管范围辐射到村居,明确规定了7种违规行为。

        五、对安全生产监管分工实施目录化管理。监管意见不仅明确规定了安全监管职责、监管内容和监管制度措施,还在其附件将有关行业领域分工以目录的形式,进行权责清单化管理。对67个重点行业和6个专项领域,列明了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让法律法规中的“有关部门”和“各自职责”不再抽象,让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览无余”、“一目了然”,从而指引安全监管职责在实务中得以“落地生根”。

      六、列举了“失职追责”和“尽职免责”的具体情形。为了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权责相一致”的原则,监管意见将“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追究”单列一节,其中,既明确规定了重点问责的10种情形,又明确列举了区分责任的7种情形,还明确规定了从轻、减轻或不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监管意见》不但强调“失职要追责”,还根据客观因素和因果关系考量,提出“尽职可免责”。这样的明确规定,既明确了“高压线”,让监管人员不敢触碰底线,又有效避免了认真履职人员担心无故被追责的“心中惶恐”,从而促使基层监管人员心中有正气,心中有底气,履职更到位。

      监管意见从动员协调、研究草拟、征求意见、上会修改,到正式印发,历经半年多时间,为保证该监管制度全面覆盖、权责清晰和落实到位,共经历三个环节:一是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岗双责”专题研究小组”,研究权责划分中的难点焦点问题;二是周密的走访调研,听取各部门对制度制定的建议,明确监管重点和权责;三是充分论证,草稿经过两轮全面征求意见;经过了区常委会议两次讨论,重点审议后批准出台。

      监管意见印发出台后,顺德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根据制度要求,确定分级监管对象,建立监管台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务求落实到位。下一步还将计划出台有关配套制度,根据各自职责再细化监管要求。

 

 

 

【各地动态】

 

中山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开展安全生产

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

 

12月3日下午,中山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同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薛晓峰主持会议,市四套班子领导、正副秘书长参加。

会议观看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片,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薛晓峰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是整个领导班子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契机,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警示教育片选取了全国近年来发生的5起典型重特大事故案例,重点突出事故后对事故责任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等的追责情况以及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失职追责情况,通过事故案例的剖析,警醒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领导干部必须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为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中山市决定从 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月31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并成立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谢中凡常务副市长、谭培安副市长担任。全市各镇区参照市的做法,成立了镇区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迅速开展警示活动。活动内容包括:

(一)制作典型事故法律责任警示教育片。选取全国近年来发生的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佛山市顺德区广东富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2•31”重大爆炸事故、深圳市“9.20”舞王俱乐部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5起典型重特大事故案例制作警示片。

  (二)成立中山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讲师团。邀请12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各4名)的专家组成讲师团,负责结合典型事故法律责任警示教育片以案释法,宣讲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开展专题法律责任警示教育宣讲。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级专题法律责任警示教育宣讲活动。活动通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宣讲会、会上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案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方式开展。每级宣讲直入主题,直接面对责任追究宣讲案例,每起案例宣讲做到原因清楚,罚则警醒,务求使事故责任追究起到立竿见影的警示作用。

  (四)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分别与相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签订安全责任书;与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承诺书;向小、微生产经营单位派发《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警示教育告知书》。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市安委会、消安委会对镇区党政领导班子的相关考核。市警示教育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对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不积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组织警示教育活动不得力的镇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本次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严格审批  加强整治

江门市探索新形势下危化品监管难题

 

为吸取天津港“8•12”事故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审批和监管提出的新要求,江门市专门组织召开危化品企业安全审批标准研讨会,就如探索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审批标准和进一步规范江门市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     

会议对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级安监部门严格把好审查关,督促安全评价机构按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二是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在安全许可工作中发现有审批手续不齐全或未进行申报等情况的,要及时将企业的情况告知相关监管部门,由行业监管部门依职责督导企业整改。三是要求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技术审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对企业的安全“三同时”和换证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作为安全许可的参照依据。

会议还对继续做好危化品、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切实的工作意见。一是要求各市(区)对辖区内处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域的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全市的危化品企业危险源。二是要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照消防、安全及环保等标准,对危化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全面评估。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对评估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对无法整改的,应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搬迁。

 

 

汕尾市加强三类企业特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汕尾市安全监管局根据总局和省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三类企业特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于2015年11月5日举办了三类企业岗位人员培训班,230人参加培训。

汕尾市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对《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进行宣贯,播放了近期国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视频,并针对由特殊作业和特种作业引发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部分企业介绍了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三类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和特殊作业操作技能,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有利于全面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每月数据】

 

1-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8570起,死亡5343人,受伤24739人,直接经济损失49547.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6.4%、5.1%、12.2%、8.1%。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9076起,死亡1664人,受伤3734人,经济损失40731.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0.9%、17.3%、19.3%、7.7%;发生各类较大事故82起,死亡296人,同比分别上升15.5%和13%;发生重大事故(非生产经营性)1起,死亡11人,同比各下降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