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黄晗(2014年11月3日)
在重点市非煤矿山
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黄晗
(2014年11月3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局、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剖析我省重点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下午,我们实地检查了凡口铅锌矿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李泽中总经理介绍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广晟公司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很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0月20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部署了必须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全面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近日,省委召开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会上,胡春华书记特别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不久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徐绍川副局长也专门给我省志庚副省长写信,对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把脉问诊”,提出了五点建议和要求。志庚副省长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们 落实徐局长提出的五点要求,确实做好我省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 国家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将于12月开始实施,《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也已实施近一年了。新的法律法规都对我们提出更加严格要求。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领导关于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强化依法治理,下大决心、花大气力,从严执法监管,狠抓工作落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深入剖析当前非煤矿山存在问题,认清把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1-9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8169起,死亡4280人,受伤22746人,直接经济损失42892.4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9166起、死亡1423人,受伤3488人、经济损失35118.6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7%、13.0%、13.4%和7.1%。全省各类生产经营事故伤亡人数稳中有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保持稳定。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虽然近年来我省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一些成效,但清醒地认识到,形势仍然不容乐观。1-10月份,全省发生非煤矿山死亡事故11起,死亡13人,虽然起数同比下降了15%,但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离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是 矿山事故有所反弹,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尤其是事故死亡人数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二是 个别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打非治违力度不大,小型矿山和在建矿山数量过多,整顿关闭不彻底,“边关边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 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严重滞后。目前我省仍然有3座危库和8座险库,30多座病库。这些危、险、病库集中分布在韶关、清远、河源、梅州等重点地市,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国家总局对此十分关注。 四是 一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矿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矿工文化水平低下,安全意识淡薄,“三违”行为现象较突出。 五是 省属企业近两年来事故频发多发,居高不下。今年1-10月份省属国有企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分别占全省非煤矿山事故总数的55%和46%;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深入剖析,采取强有力措施,尽快给予解决。
三、依法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针对上面存在问题,为尽快扭转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 目前我省尾矿库危、险、病库数量多,安全隐患突出,发生类似信宜“9.21”尾矿库溃坝事故的风险仍然存在,国家总局也对我省几次进行通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尾矿库治理工作,2011年来,国家先后拿出1.1亿投入我省尾矿库治理,2013、2014年省局连续两年从专项资金中拿出500万作为尾矿库治理资金。前不久,省局委托技术机构对全省51个无主尾矿库进行了全面排查,结果触目惊心。其中危库3座,险库8座,病库30多座,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在座的五个市尾矿库综合治理任务最重,要赶紧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广东省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是 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每个库每个库敲定治理方案,落实责任管理单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省、市、县各出一点”的原则,省局将继续争取国家、省财政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市、县也要落实配套资金; 二是 对有条件的尾矿库,要优先鼓励“治用结合,因地制宜”,把尾矿库隐患治理与尾矿库综合利用有效结合起来,鼓励充分利用尾矿资源; 三是 广晟集团要尽快完成中央财政支持8个尾矿库闭库工作; 四是 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尾矿库准入,杜绝出现新的废弃库和无主库; 五是 加强尾矿库技术支撑力度,新建矿山对尾矿充填技术进行论证,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探索进行远程监控; 六是 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尾矿库应急救援联防联动机制,切实防范汛期和极端天气引发的事故灾难。
(二)大力推进矿山整顿关闭。 当前我省矿山整体还呈现“多、小、散、差”,经济效益差,安全投入不足,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工艺、技术、装备落后。整顿关闭工作是我省近三年来重点工作之一,但也是我省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计划,2014、2015年分别关闭矿山31座、30座,集中分别在韶关、梅州、清远和河源等地市。各重点地市要切实落实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发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和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强有力措施, 一是 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二是 对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 对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矿山予以关闭; 四是 联合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生态环境,造成环境严重破坏的矿山予以关闭; 五是 要强化源头管理,积极推动国土部门制定矿山开采最小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设定合理矿区范围,提高矿山本质安全,防止“边关边建”,严格控制矿山规模数量; 六是 大力支持组建大公司,大集团,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非煤矿山产业转型升级。
(三)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目前我省安委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处于冲刺阶段。各地要强化基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量,采取暗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和专家会诊等形式,扎实开展矿山领域“八打八治”打非治违,矿山防冒顶坍塌、边坡垮塌整治和“双十条”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对发生过安全事故、存在重大隐患、信访投诉和列入执法年度计划的企业,要加大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执法措施,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市、企业要加强专业性、技术性检查,不要“走马观花”,“点到为止”,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防患未然,减少矿山事故发生。
(四)深入推进重点县、重点企业攻坚克难。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各重点地市要确定非煤矿山重点县和重点矿山企业,按照“一县一方案,一矿一对策”的要求,采取科学风险评估和专家会诊方式,全面推进重点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目前梅州、韶关已按照要求制定了攻坚克难方案,但是个别地市尚未启动,应抓紧落实,全力推进,加强重点县、重点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五)严格行政审批工作。 目前我省非煤矿山在建矿山数量多。各地要以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非煤矿山行政审批工作,对矿山新、改、扩建设项目从严把关,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现象,要对建设工期超期的在建项目及时给予清理,严格控制在建矿山数量,既实现依法严格准入、加强“事前”预防,又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督监察。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各单位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将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总局最近颁布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双十条”等部门规章一并宣贯,同步进行,全面普及,确保人人学法守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对新进矿山要强化“三级”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志们,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扎实苦干、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年终各项工作,同时及早谋划好明年的工作,为确保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