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2016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的通知(粤安监〔2016〕49号)
粤安监〔2016〕49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2016年安全生产
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强安”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强化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科技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布2016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6〕27号,以下简称《通知》),我省共有10个项目入选《2016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目录》。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项目研发所需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二、由省安全监管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明确项目研发的目标和任务等事项。《任务书》格式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请项目承担单位自行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表格下载”中的“科技管理”栏目下载《任务书》并认真做好相关填报签章工作,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任务书》一式4份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邮编:510060;联系人:王秀文,联系电话:020-83135927)。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完成后,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4〕76号)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生产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下载地址同上),及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2016年安全生
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6日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2016年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项目的通知.PDF |